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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戰火下的稅制改革--抗戰時期國民政府的直接稅理念論述
書刊名:中華軍史學會會刊
作者:林美莉 引用關係
出版日期:2001
卷期:6
頁次:頁473-503
主題關鍵詞:抗戰時期國民政府直接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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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至抗戰爆發前夕,近代中國的各個政權曾有數度引介各項西洋直接稅制度的理念,並且付諸實施的經驗。本文藉由抗戰時期各種著作的言論,呈現戰時國府推動直接稅制度的理念,以及民間輿論的反應,觀察直接稅制度作為戰時財政需求的因應手段,說明國府在戰時進行「由間接稅至直接稅」的稅制改革趨勢,作為近代中國稅制改革歷程的基礎。 為改善傳統中國的財政體系,國府在抗戰爆發前夕嘗試推動直接稅制度,冀望以現代化的稅制增加稅收,達成建設國家之目的。抗戰爆發後,東南半壁富庶、地區淪陷,政府喪失關稅、鹽稅和統稅的財源大宗,開發稅源成為當務之急,直接稅受到政府高度重視,陸續開辦包括所得、利得、營業、遺產、印花等五項直接稅項目。 國府在推展各項直接稅制度時,指出當時財政收入以間接稅為大宗,為因應國家需求,必須開辦直接稅。相對而言,學界肯定直接稅對籌措戰時稅源的作用,並且強調直接稅制度其有開創合理公平的改良稅制的作用,經由直接稅制度的廣泛實施,將可順利解決傳統賦稅負擔不公的現象,支持國府推動直接稅改革,並且肯定租稅應該在戰時財政具有重要的地位,希望透過租稅吸收人民購買力,減緩通貨膨脹壓力。在國人殷切期盼下,朝野均有實施直接稅的共識,形成「由間接稅至直接稅」的發展趨勢。 在抗戰期間,直接稅佔財政收入的比重雖有大幅成長,卻受限於後方經濟條件不足,仍然無法取代間接稅的地位,也使得學界在支持國府推動直接稅改革過程中,提出不應偏廢間接稅,使直接稅與間接稅各負其貴的看法,在大後方展開對於直接稅與間接稅的利弊與其相互關係的論述。由於近代中國推動直接稅改革的歷程,有相當大的動力是緣於應付外侮的財政需求,中國當時並未進入工商發展的現代化社會,自然無法得到充裕的直接稅稅源。在經濟社會的貧乏環境影響之下,國府在戰時中國發展直接稅受到重重限制,無法提供戰時財政太多的實質助益。然而,戰時的各方論述,卻也證明清末以來推動四十年的直接稅制度理念,至此已為人民所廣泛接受,是中國近代租稅發展史上值得注目的重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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