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刻適用法源於法國的單面法則,是一種跳過衝突法則選法程序直接適用某法域某實體法的法律適用方法,其發展受國際私法學界與國際私法實證法受法院實務影響甚深,Francescakis是在全面研究法國法院實務後提出「即刻適用法」的理論,而不應逸脫「內外國法平等適用原則」的國際主義「即刻適用法」,更是在1966年荷蘭Alnati案與1972年法國Royal Dutch案後方為若干國際私法實證法明文肯認。因此,本文之作,即針對「即刻適用法」於國際私法的運用作一深入分析,希望能藉此剖析此一大陸法系國際私法理論在法院實務以及實證立法上所扮演的角色,尤其是希望藉由國際間以及外國運用「即刻適用法」的經驗,相較於我國運用「即刻適用法」的現況,能對我國成長中的「即刻適用法」有所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