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訓詁學術研究的主要目的在於通經致用,是以有關訓詁學理論的闡發,或者經典文字的訓解,大多集中在義理思想的探求以及政治理論的研析,有關語言文字在陶冶性靈或者純然抒發情感等文學層次的論述,則稍顯不足。唯其篇幅雖則有所不足,但訓詁學理論可以用來考求作品本旨或者刊謬補闕等實際效用的發揮,則未嘗偏廢。然而,由於歷來較少直接引用訓詁學理論說解文學作品的情形,致令學者不察,誤以為文學作品的解讀不受訓詁學理論的制約,或者訓詁學理論與方法,並不適用於文學作品的閱讀與鑑賞。其實,並非解讀文學作品不受訓詁學理論制約,也非訓詁學理論與方法不適用於賞析文學作品,而是由於文學作品自身的特質,造成學者較少直接運用訓詁學理論知識進行說解文學作品的結果。本文試從文學作品的本質以及運用訓詁學相關理論進行文學作品解讀時,可能面臨的限制與障礙,舉例說明訓詁學理論在文學作品鑑賞上的意義、效用以及學者應有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