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係利用民國75年家庭收支調查核心家庭之資料,以全部樣本戶與樣本戶按照都市化程度、戶長的職業與教育水準等分類後,探討未成年子女養育成本之生活指數。未成年子女按年齡劃分為七組。就成人商品法與食品份額法理論比較後,從實證估得參數值推估其指數,前者有較嚴重的低估現象,後者介於0.2~0.5之間,與其他有關指數比較後,顯示食品份額法的指數在可接受的合理範圍內。雖然對臺灣地區曾編有等成年男子數,但本研究基於理論與可靠的樣本資料所推估的指數似乎較具有參考價值。當對所得分配、貧窮與稅額負擔等問題釐訂政策時,若需考量家戶組成,本指數將可作為折算家戶成員之參考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