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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關於我國設立破產監管機構的思考--以IAIR成員破產監管機構為參照
書刊名:中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作者:黃賢華
出版日期:2017
卷期:2017(5)
頁次:148-151
主題關鍵詞:IAIR成員政府破產監管機構破產管理人破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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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專門的政府破產監管機構是IAIR成員國或地區的通行做法,其主要職能是跟蹤破產法的實施、管理和監督破產從業者、作為公共管理人管理個人破產案件。我國沒有設立專門的政府破產監管機構,而是由法院對破產管理人進行監督指導,但這種做法與法院本身的審判職能並不符合。我國可以借鑒IAIR成員的經驗,設立專門的政府破產監管機構,通過跟蹤破產法實施,提供政府公共服務,追究對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公司高管責任等,保障破產法的有效實施。
會議論文
1.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2016)。2015年浙江法院企業破產審判報告。第七屆中國破產法論壇,1-11。  延伸查詢new window
2.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課題組(2016)。僵屍企業司法處置情况的調研報告--以瑞安法院破產審判實踐為範本。中國破產法論壇僵屍企業處置與破產審判工作專題研討會,34。  延伸查詢new window
3.徐陽光(2016)。認真對待破產法:基於立法、司法與科學的緯度。中國破產法論壇僵屍企業處置與破產審判工作專題研討會,21。  延伸查詢new window
4.伍光榮、田文鋒(2016)。論香港清盤人制度及個人破產法可予我國的借鑒。第七屆中國破產法論壇,594-596。  延伸查詢new window
圖書
1.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2007)。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企業破產法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北京:法律出版社。  延伸查詢new window
其他
1.王欣新(20161018)。破產重整不是損害債權人的制度。  延伸查詢new window
2.北京市破產法學會(20161116)。浙江建立全國首個實質運作的破產審判省級府院聯動機制,http://www.bbls.org.cn。  延伸查詢new window
3.戴建敏(20161029)。中國企業破產率為什麽那麽低。  延伸查詢new window
4.關欣(20160426)。未來中小微企業可以互聯網為支點轉型升級。  延伸查詢new window
圖書論文
1.李曙光(2013)。我國迫切需要建立破產管理局。破產法的轉型。北京:法律出版社。  延伸查詢new wind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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