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時代的來臨,使得城市風險治理出現了重大變革。大數據城市風險治理框架分為二個面向及六個維度,二個面向是指治理技術和治理思維;六個維度是指多方協同、治理過程、環境風險、健康風險、經濟風險和社會風險。多案例研究表明,盡管大數據最近才被廣泛關注,但在實踐中已自覺或不自覺地得到了運用。這一治理模式能夠促進非營利組織積極參與,彰顯"協力廠商治理"的獨特優勢,也有利於形成"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雙向治理的新格局。與傳統治理模式相比,它有利於從簡單因果假設向復雜相關分析、從應激式向預警式、從行政化向"互聯網+"、從忽視個體向精細化、從感性向量化治理模式轉變。同時,它也存在一些局限,如"精確的錯誤"、"大數據傲慢"、使用範圍有限性及數據安全等問題。但勿庸置疑,這一源於復雜性科學思維的治理模式為我國城市風險提供了重要的治理理念、政策工具和研究範式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