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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揚雄學案
作者:李周龍
作者(外文):Li, Zhou-Long
校院名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系所名稱:中國文學研究所
指導教授:高明
李鍌
學位類別:博士
出版日期:1979
主題關鍵詞:揚雄揚子雲漢代司馬相如司馬長卿韓愈韓退之韓昌黎中國文學文學HAN-DYNASTYCHINESE-LITERATUERLITERATURECHINESE-LITER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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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經術者,擬之聖門,文學之科也;而文章者,則言語之科也。言語之至精者,將以
明德行,紀政事,述文學,敷之天下而可信,傳之久遠而無窮。漢之工為文者眾矣,
然莫麗於司馬長卿。長卿之文,淹雅瑋,馳騁往復,若天馬之行空。放眼兩漢,可
與抗衡者,唯子雲一人而已。顧子雲以為非法度所存,賢人君子詩賦之正。於是毅然
輟其雕蟲篆刻之為,本六經以為文章。使聖人之道,由是而益尊。昌黎推孟子之功不
在禹下,而獨舉子雲與孟子相提並論,則其功之偉可知已。唯子雲以為經莫大於易,
傚易而草太玄;傳莫大於論語,效論語而著法言,由是遂被僭越之名。復以屈身僭偽
之朝,畏死失節,而劇秦美新之論,被譏於後世;寂寞投閣,清靜符命之語,致誚於
當時。雖傾東海之水,亦難洗雪矣!
然就其生平觀之,拓落於侍郎黃門之官,三世而不得徙。及大奸篡國,僅以耆老久次
轉為大夫,誠澹於勢利,有以自守,不汲汲於富貴,不戚戚於貧賤者也。然則淡泊若
是,睹漢祚之將盡,不能見幾而作,顧乃係戀於新朝之微祿,甘受其污,徬徨而不忍
去,賢不如子雲,猶且恥之,況以子雲之賢,而出於此邪?是不能不疑子雲之所以如
此者,蓋生平以聖人為師,彼其意或以為孔子大聖人也,猶將應佛肸、公山不狃之召
;管仲良相也,孔子許其一匡九合之功,而寬其去子糾事桓公之罪,且以召忽之死,
為匹夫匹婦之諒也。然則硜硜之節,非聖人之所許也。是以校書天祿,鍵門飲酒,視
平帝之亡,王莽之篡,漠然若於己無與焉者,是誠大醇而小疵者也。後之人或毀譽之
過甚,率不能得實,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則其為惑也必矣。
茲為求本真,乃考其生平與學術,庶幾能得一公允之論也。子雲之行蹟,已見諸漢書
本傳,顧班氏所撰,全據子雲自序,而所錄反離騷、甘泉、河東、校獵、長楊、解嘲
、解難,及法言目,幾佔全文十之七八,故雖累數千言,仍不免疏漏闕略。爰特參諸
西京雜記、新論、論衡、華陽國志等書所記,更加考定,別述子雲之生平。期使子雲
之行事,彰然在目耳。其次為之作年譜,近世譜子雲之年者,有陳本禮、湯炳正、董
作賓、丁介民四家。顧湯譜傳本靡覯,而董譜疏略彌甚。唯陳、丁二譜最可觀,然其
中繫年之乖事實者,亦所在多有。爰特不揆檮昧,剖判鉤稽,別撰子雲年譜一篇,以
為知人論世之一助耳,而諸家見解之精審者,亦咸加採錄。又其次辨其姓氏,自唐代
以還,鈔本刻本所見,子雲之姓,已紛歧不一,或手作揚,或木作楊,或二者通
作並見。若斯之比,固有*乎探其究竟。爰特稽諸典籍,不憚煩瑣,詳加論定,而置
諸篇末焉。
夫子雲撰作等身,求之於兩漢諸儒,亦不多睹。唯或傳或否,今之所見,已非全豹。
欲明其學術思想,當先考其著述。余所考者,以一書為一目,凡分四項:壹曰著錄、
貳曰存本與輯本、參曰敘錄、肆曰考證。於存本與輯本,復分四細目:一曰舊目所收
、二曰臺灣所見、二曰版本考略、四曰近刊諸本。如此則子雲著述存伕流傳之情狀,
彰然若揭矣。然後就其犖犖大者,若法言焉,若太玄焉,若難蓋天焉,若方言焉,若
揚子雲集焉,論考其學術思想及成就。從知子雲雖嘗遊於嚴君平之門,得其道家學說
,然力學尚德,尊聖宗經之思想,則歸本於孔孟,故仍不失為儒家之鉅子。其文章爾
雅,學術淵博。於小學群經,固無所不精,即陰陽五行,天文律曆,亦造詣湛深。故
其所作,非徒以模擬為能事也。
千載以來,尊子雲品學者,固不乏人。然詆毀之者,亦屢見不鮮。夫事豈易言哉?人
皆不難居一姓之天下,以譏彈改姓易代之士,使短之者生於子雲之時,將何以自處耶
?是篇之作,但求一公允之言已耳。故凡所稱引,悉本舊聞,無加損焉。蓋理之所存
,勢不可異,從人之善,不自立奇,此正述作之要也。昔劉彥和嘗曰:「及其品列成
文,有同乎舊談者,非雷同也,勢自不可異也;有異乎前論者,非苟異也,理自不可
同也。同之與異,不屑古今,擘肌分理,唯務折衷。」旨哉斯言!余亦有取乎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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