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宗由「不立文字」進而修正自身對語言的態度,視內在悟境與語言形式是體與 用的關係,二者互即互融,因此利用語言中最具啟發性的形式---詩,來達到「言外見意」 的理想。由於中國人不離具體事物的類比性思維模式,在意蘊傳達上,由賦法進而用比、 興之法,將意蘊隱藏在意象之後,使傳意的張力變大。尤其是「興」法, 不涉理路、不落 言筌,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言有盡而意無窮,最接近禪的特質,以見「表達方式」的 改變,確實提升了禪偈的「表意功能」,使詩偈進而即工具即真理,意深詞美,實應視為 一種文學資產,在文學史上給予適當的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