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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從「轉型法院」到「常態法院」:論大法官釋字第二六一號與第四九九號解釋的解釋風格與轉型脈絡
書刊名: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
作者:葉俊榮 引用關係
作者(外文):Yeh, Jiunn-rong
出版日期:2002
卷期:31:2
頁次:頁59-96
主題關鍵詞:轉型法院常態法院憲政主義法治主義轉型正義民主化轉型脈絡期限訊息釋放違憲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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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轉型的時刻中,憲法扮演什麼樣的功能,乃是研究當代轉型憲政主義的重要議題。然而,肩負違憲審查職能的法院,在轉型的脈絡中,將如何形塑憲法的內涵,並扮演好自身的角色,更是研究轉型憲法的核心議題。 本文首先在理論上,建立轉型國家釋憲機制的分析架構,將其區分為「轉型法院模式」(transitional-court model)與「常態法院模式」(ordinary-court model)兩種典範,作為以下分析我國司法院大法官釋憲機制的理論模型。其次,本文藉由釋字二六一號與四九九號解釋結構的比較分析,透過前述理論模型的理解,以觀察我國司法院大法官在我國轉型過程中的角色定位與變遷,從而作為評價釋字四九九號解釋與大法官達來定位的基礎。 本文發現,臺灣在轉型初期,大法官透過釋字二六一號宗釋處理中央民意代表改選的議題,從解釋的風格與內涵,充分表現轉型法院的特色。在臺灣轉型末期,大法官面對多次修憲後國大存廢的議題,轉而以常態法院的方式回應。這種時空的差序,可解釋為大法官對臺灣轉型邁入尾聲的提前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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