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監軍制度發軔於永樂朝,隨著京師三大營與鎮守制度的成形,不論是京軍或邊鎮,均可見監軍宦官之設計;而在軍隊進行前線作戰任務時,君主更是時常派遣宦官隨行。明代中葉以後,朝廷慢慢在宦官監軍外,又逐漸形成文臣監軍的體系。這種文臣監軍不僅與原有之宦官監軍不相違背,同時更與宦官監軍相互制衡,真正做到確保明代統治者皇位之高枕無憂。換言之,為有效控制軍隊,明帝國自永樂朝以後逐步發展出一套相配合的監軍制度。此種監軍制度,大體秉持上下相制、以文制武、內外交制等原則運作。這種多重監督軍隊的方式,確保明代軍隊始終為君主所用,不至發生叛變或指揮調度不靈的情況。 從另一層面分析,明代軍事事務之順利運作,均仰賴「鐵三角」即武臣、文臣與內臣之配合而來。這三者之間關係,一方面是以文臣壓制武臣,以內臣控制外臣,最後又是文臣彼此間相互制約抗衡。如此層層節制確實可以使軍隊為國家所用,將歷代藩鎮割據或將帥專兵的弊病降至最低。 明代監軍制度跟中國歷代一樣,非由單一機構組成;其組成單位有憑恃君主信任而獲得監軍權力者,如宦官;有因應後來局勢發展而逐步形成的組織,如總督、巡撫;有屬國家法定監察機關者,如巡按御史、地方各道等。環顧明代實際政治狀況,確實曾發揮其預期之集權中央、鞏固皇權之目標。然監軍機構彼此間過度之牽制,卻會干擾前方主帥與領軍將領之獨立專業判斷,無法實現「兵貴神速」、「制敵機先」之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