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應否廢除,在我國本就爭論不休,訂定兩公約施行法後,爭辯更加激烈。反對廢除死刑之強大民意,促使政府採取「維持死刑,但減少使用」政策,因此,在現今社會氛圍,是否廢除死刑之爭議,可能暫時無解。但不容否認,在法治昌明時代,人權保障為先、為最,死刑犯亦應有死亡的正義。死亡正義最佳的保證,就是死刑宣告法律正當程序之踐履。本文綜合國際人權公約、聯合國及歐盟相關決議、歐洲人權法院相關裁判等,歸納出 16 項國際人權法宣告死刑的正當法律程序原則,用以檢視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之盲點、缺失或不足,並推介美國聯邦死刑法制作為精進改革我國死刑法制之藍本,由少殺、慎殺,最後達到不殺,確保死刑犯死亡的正義,實現人權公約尊重與保障生命權莊嚴神聖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