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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死刑制裁之政策分析
作者:楊增暐
作者(外文):Tseng-Wei Yang
校院名稱:國立中山大學
系所名稱: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
指導教授:徐正戎
學位類別:博士
出版日期:2019
主題關鍵詞:基本權限制比例原則死刑生命權罪刑相當limitations of constitutional rights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proportionality between crime and punishmentright to lifedeath penal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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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之存廢爭議牽涉道德、倫理、正義、良心、宗教信仰、社會文化等層面,眾人不容分說將這些原本深藏內心之信念或價值交相混雜,往往陷於「殺人償命天經地義」與「生命神聖不容侵犯」兩面之間游移不決,如此尖銳之對立思考也挑動正反雙方支持者的敏感神經,動輒引起社會紛擾而成為法界之棘手難題,由來已久。清原正本之道,則唯有重新審視國家有無正當性得以刑罰手段剝奪生命,如所周知傳統刑律堂而皇之對外宣稱,死刑充當除暴安良之利器有其淵遠流長的歷史,迄今世界諸國卻因國情不同而有立法殊異,各吹各調。然而憲法被奉為人民權利之保障書豈能以耳為目,反倒更要小心翼翼加以嚴格把關,放眼公權力對個人自由之侵害莫此為甚,無論如何沒有法律評價的模糊空間。
有鑑於此,本文採由基本權保障之觀點出發,歷經學理分析找出刑罰本身之規範機能所在,繼而指明死刑之雙重約制繫於應然面先已窮盡罪刑均衡,從中層層設限乃至教人伏誅自我擔保不越雷池一步,以求刑期無刑付諸實現(法定刑);實然面則對受刑人採行責罰相當寄予復歸社會之更生期待,其間佐以極刑用來喚起自我反思人生意義(宣告刑),怎奈他律無法完全取代自律,遇有執迷不化之凶殺暴徒,只好哀憫勉予成全個人主觀之道德決斷,在此保留某種以死明志的達意機會(執行刑)。以上所舉從事前立牌警告過渡至無害隔離之善後處置,刑罰執守公正應報兵分兩路拉起法益保護的防線,沿途所見死刑之功能角色固可分段切割開來,各司其職,然而全神貫注直接以行為人當作發話對象,將之視為理性自律的道德主體開誠相待,則始終如一。其餘諸如贖罪、溝通、事後修補乃至法秩序回復承平狀態等,通通算不上是死刑本身非得達成不可之預設功效,充其量只能說是嚴正制裁反射作用所形成的偶發結果。
再過來套用比例原則多加確認死刑能否通過合憲檢驗,實不相瞞,至若秉諸維護人性尊嚴與尊重人格自由發展,進一步抽絲剝繭探求生命權內蘊之憲法價值,並對於被害人、加害人與公眾安全等各方利益相互權衡,到頭來死刑被視為生命終結不可或缺之法律選項,也是在所難免。文末則將整理研究發現並予歸納化為解題線索,據以導出立法政策之操作取向,可供參酌。
The origin of constant disputes caused by the issue of capital punishment can be traced back to years ago. The dispute is about whether governments have legitimacy to take life away by sanctions. Death penalty is without a doubt the highest violation of personal freedom by public power. Therefore, there is no room for vagueness. This article will star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fundamental rights covered by the Constitution, exploring the default function of public power through academic analysis. The fact that balance between crime and punishment has been thoroughly considered by the double coercion upon capital punishment due to its binding by an “ought (general prevention)”, which set un-crossable limitations to thus fulfill the purpose of the sanction, will be specified. In terms of “is (special prevention)”, the principle of such balance is expected to allow sentenced person to return to society. The cases of capital punishment will serve as supplements for other sentenced persons to reflect the meaning of life, in the hope of no one will dare to commit a crime again. Yet, it’s unfortunate that autonomy could not be replaced by heteronomy completely, and the punished are still unrepentant, which leads to the only way to fulfill their wish: death. Finally,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is taken to further confirm whether capital punishment is going too far or not. To be honest, if human dignity and free development of personalities are to be maintained and fulfilled, the rights of life are to be understood within the value of constitution, and equity as well as interests between victims, offenders, and public safety, etc. are to be considered, eventually it is inevitable to deem capital punishment a necessary legal option for ending one’s life.
參考文獻
一、中文部分
專書
王玉葉(2015),歐美死刑論述,2版,臺北:元照。
王玉葉(2015),歐洲聯盟法研究,臺北:元照。
王澤鑑(2015),侵權行為法,增訂新版,臺北,自版。
林山田(2008),刑法通論(上冊),增訂10版,臺北:自版。
林山田(2008),刑法通論(下冊),增訂10版,臺北:自版。
林山田(2009),刑罰學,再版,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
林東茂(2009),刑法綜覽,6版,臺北:一品文化。
林鈺雄(2014),新刑法總則,4版,臺北:元照。
張麗卿(2011),刑法總則理論與運用,4版,臺北:五南。
許福生(2010),風險社會與犯罪治理,臺北:元照。
蔡墩銘(2009),刑法總論,8版,臺北:三民。

專書譯著
亞可伯斯(Jakobs)著,徐育安譯(2003),市民刑法與敵人刑法,收於:許玉秀編,刑事法之基礎與界限-洪福增教授紀念專輯,頁15-61,臺北:學林。

專書論文
王玉葉(2011),美國死刑制度的演進:Roper v. Simmons 案廢除少年犯死刑之意義,收於:焦興鎧主編,美國最高法院重要判決之研究:二OO四 ~ 二OO六,頁37-78,臺北:中央研究院。
李建良(2003),基本權利理論體系之構成及其思考層次,收於:憲法理論與實踐(一),2版,頁51-100,臺北:學林。
李聖傑(2011),「家族相似性」探尋刑法典範之應用—以法益為核心,收於:政治大學法學院刑事法學中心編,刑事法學的新視野,頁141-164,臺北:元照。
徐育安(2017),應報論作為死刑之論據,收於:春風煦日論壇編輯小組,刑事法與憲法的對話—許前大法官玉秀教授六秩祝壽論文集,頁289-309,臺北:元照。
許玉秀(2005),刑罰規範的違憲審查標準,收於:國際刑法學會臺灣分會主編,民主、人權、正義—蘇俊雄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頁365-413,臺北:元照。
許玉秀(2005),刑法導讀,收於:許玉秀主編,學林分科六法-刑法,頁1-98,臺北:新學林。
許宗力(2007),比例原則之操作試論,收於:法與國家權力(二),頁121-142,臺北:元照。
許澤天(2010),刑法規範的基本權審查-作為刑事立法界限的比例原則,收於:黃舒芃主編,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第七輯(上冊),頁259-323,臺北: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籌備處。
鍾宏彬(2017),刑罰一般嚇阻作用之實證研究回顧,收於:春風煦日論壇編輯小組,刑事法與憲法的對話—許前大法官玉秀教授六秩祝壽論文集,頁311-342,臺北:元照。
顏厥安(2004),死去活來—論法律對生命之規範,收於:鼠肝與蟲臂的管制—法理學與生命倫理論文集,頁1-41,臺北:元照。

期刊論文
王正嘉(2016),論死刑之裁量與界限:以兩公約與比較法為出發,臺大法學論叢,45卷2期,頁687-754。
王玉葉(2004),美國最高法院審理死刑合憲性原則:試看Furman, Gregg與Atkins三案之軌跡,政大法學評論,82期,頁43-90。
王兆鵬(2010),台灣死刑實證研究,月旦法學雜誌,183期,頁105-130。
王皇玉(2011),死刑在臺灣,台灣法學雜誌,170期,頁45-74。
王信杰(2015),唐至宋舊五刑體制的破壞與元代近世新五刑的建立,史耘,17期,頁1-52。
古承宗(2013),風險社會與現代刑法的象徵性,科技法學評論,10卷1期,頁115-177。
李佳玟(2016),臺灣死刑制度之在地/全球辯證發展,思與言,54卷2期,頁5-56。
李茂生(2000),死刑廢止運動的社會意義,律師雜誌,251期,頁15-26。
李茂生(2011),死刑存廢論再考─分析反對廢除死刑者的深層心理,台灣法學雜誌,169期,頁71-89。
李茂生(2015),應報、死刑與嚴罰的心理,中研院法學期刊,17期,頁295-311。
吳俊穎(2004),壽終正寢?—病患親屬代理決定權的探討,月旦法學雜誌,114期,頁155-162。
林輝煌(2015),死亡的正義—國際人權法宣告死刑之正當法律程序(中),法令月刊,66卷1期,頁1-35。
周愫嫻(2017),民意支持死刑的態度可改變嗎?,臺大法學論叢,46卷2期,頁553-588。
周漾沂(2016),刑罰的自我目的性—重新證立絕對刑罰理論,政大法學評論,147 期,頁279-346。
柯耀程(1998),刑法行為評價架構的演變及省思,中正大學法學集刊,1期,頁166-167。
徐正戎、呂炳寬(2010),三代人權與司法審查,東亞法學評論,1卷1期,頁73-90。
徐育安(2009),費爾巴哈之故意理論及其影響-以德國刑法為核心,政大法學評論,109期,頁1-57。
張嘉尹(2012),死刑與憲法解釋-請大法官認真對待生命,法令月刊,63卷10期,頁13-29。
許恒達(2016),論誤想防衛,中研院法學期刊,18期,頁111-193。
許家馨(2014),應報即復仇?─當代應報理論及其對死刑之意涵初探,中研院法學期刊,15期,頁207-282。
梁弘孟(2016),從「父母之命」到「兩情相悅」—論民初法制發展中男女結婚意思對婚姻締結之影響,政大法學評論,146期,頁127-193。
陳運財(1997),誤判與再審之救濟,月旦法學雜誌,23期,頁14-23。
陳嘉銘(2015),「人們尋求以惡還惡,若非如此即是奴隸」,中研院法學期刊,17期,頁313-333。
黃宗旻(2019),法益論的侷限與困境:無法發展立法論機能的歷史因素解明,臺大法學論叢,48卷1期,頁159-210。
黃昭元(2008),平等權審查標準的選擇問題:兼論比例原則在平等權審查上的適用可能,臺大法學論叢,37卷4期,頁253-284。
黃昭元(2013),大法官解釋審查標準之發展(1996-2011):比例原則的繼受與在地化,臺大法學論叢,42卷2期,頁215-258。
黃舒芃(2016),比例原則及其階層化操作—一個著眼於司法院釋憲實務發展趨勢的反思,中研院法學期刊,19期,頁1-52。
黃榮堅(2011),2010年刑事法發展回顧:慾望年代?慾望刑法?,臺大法學論叢,40卷特刊,頁1795-1841。
廖福特(2006),生命權與廢除死刑:歐洲理事會觀點之分析,政大法學評論,92期,頁49-119。
廖福特(2014),「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國內法化之影響:最高法院死刑相關判決之檢視,臺大法學論叢,43卷特刊,頁911-956。
蔡英文等(2010),「死刑存廢:道德、政治與法律哲學的觀點」座談會,政治與社會哲學評論,34期,頁205-266。
蕭高彥(2011),死刑存廢:政治思想與哲學的省思,思想,17期,頁123-141。
薛智仁(2017),論原因自由行為之處罰基礎,中研院法學期刊,21期,頁1-80。
謝煜偉(2014),重新檢視死刑的應報意義,中研院法學期刊,15期,頁139-206。
謝煜偉(2015),寬容社會的曙光?— 從市民刑法的例外、犯罪事後處理機能、社會責任於個人責任的反饋回應三篇評論文,中研院法學期刊,17期,頁369-402。
謝煜偉(2018),論「教化可能性」在死刑量刑判斷上的意義與定位—從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70號判決到105年度台上字第984號判決之演變,臺北大學法學論叢,105期,頁133-186。
顏厥安(2015),不再修補殺人機器—評論許家馨與謝煜偉教授有關死刑之文章,中研院法學期刊,17期,頁335-368。

期刊論文譯著
Luís Greco著(2011),周漾沂譯,對敵人刑法的批判,法學新論,28期,頁63-74。

官方文件
法務部(編),《各機關主管法令及行政措施是否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檢討清冊》,2009年12月9日。
法務部,《法務部推動「修復式司法方案」實施計畫》,2018年10月22日,(最後瀏覽日:2019/05/21)。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執行情形:簽約國根據《公約》第40條提交的初次報告》,2012年4月,0495.html>(最後瀏覽日:2019/05/21)。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譯),《對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落實國際人權公約初次報告之審查國際獨立專家通過的結論性意見與建議》,2013年3月1日,(最後瀏覽日:2019/05/21)。

報紙
吳景欽,〈韓國不執行死刑所衍生的問題〉,《ETtoday 新聞雲》,2013年1月5日,(最後瀏覽日:2019/05/21)。
林宏聰 、 曹明正 、 柯宗緯 、張啟芳、 劉宥廷 、 李義 、 吳江泉,〈6嫌全飲彈自盡 典獄長平安〉,《中時電子報》,2015年2月12日,(最後瀏覽日:2018/05/21)。
〈槍決死囚挨批「政治計算」法務部:依法執行〉,《自由時報》,2015年6月6日,(最後瀏覽日:2018/05/15)。
〈內湖女童斷頸案震驚全台 綠委黃偉哲:亂世宜用重典!〉,《ETtoday 新聞雲》,2016年3月28日,(最後瀏覽日:2018/05/15)。
錢利忠,〈7年共10件隨機殺人案釀9死36傷悲劇〉,《自由時報》,2016年3月28日,(最後瀏覽日:2019/05/09)。
張幼芳、邱立雅、陳建名、張心慈,〈北市內湖隨機殺童案,讓廢死爭議再度引起討論,其實從數據看台灣死刑,不僅執行數少,甚至連死刑判決也快絕跡,台灣並未廢死,但現況已是接近廢死狀態〉,《聯合新聞網》,(最後瀏覽日:2019/05/09)。
中央社,〈土耳其揚言恢復死刑 入歐漸行漸遠〉,《TVBS新聞網》,2017年7月17日,(最後瀏覽日:2019/05/06)。
王宏舜,〈免死!北投8歲女童割喉案 凶手無期確定〉,《聯合報》,2017年8月3日,(最後瀏覽日:2018/05/15)。
〈波士尼亞戰犯 國際法庭服毒送醫不治〉,《中央社》,2017年11月30日,(最後瀏覽日:2018/05/16)。
王聖藜,〈蔡清祥接法務部的兩大功課:執行死刑?續推保防法?〉,《聯合報》,2018年7月12日,(最後瀏覽日:2018/05/15)。
〈不甩梵蒂岡 杜特蒂將續推恢復死刑〉,《聯合新聞網》,2018年8月3日,(最後瀏覽日:2019/05/06)。
楊國文、張文川,〈槍決關鍵╱43死囚 為何是他 李宏基一心求死〉,《自由時報》,2018年9月1日,(最後瀏覽日:2019/05/20)。
王聖藜、林麒瑋、林麗玉,〈重罪治酒駕/殺人罪重懲酒駕害命? 法部修法擬設酒測門檻〉,《聯合報》,2019年2月13日,(最後瀏覽日:2019/05/18)。

網際網路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死刑專案,《台灣死刑報告: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後的國家義務》“A report on Taiwan’s legal obligations under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2014年4月,(最後瀏覽日:2019/08/19)。
法務部,〈法務部令准死刑犯鄭捷執行死刑〉,《法務部新聞稿》,2016年5月10日,(最後瀏覽日:2019/05/21)。
法務部,〈法務部令准李宏基執行死刑〉,《法務部新聞稿》,2018年8月31日,(最後瀏覽日:2019/05/20)。
法務部,統計資訊服務,menu=INF_COMMON_O>(最後瀏覽日:2019/05/09)。
廢死聯盟,廢死五四三:關於廢死議題的20個常見問題,《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網站》,(最後瀏覽日:2018/05/15)。
民調新聞發布,〈八成八民眾不贊成廢除死刑〉,《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2016年4月21日,C494EE4722A59019&s=EB579320CE2D72C6>(最後瀏覽日:2019/05/21)。
國際特赦組織,《2017全球死刑報告》“Death Sentences and Executions 2017”, Amnesty International Global Report,(最後瀏覽日:2019/05/21)。



二、英文部分
Beccaria, Cesare. 1986 (Italy, 1764). On Crimes and Punishments, translated by David Young. Indianapolis: 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

Garland, D. (2010). Peculiar institution: America’s death penalty in an age of abolition.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Hegel, G.W.F. 1991 (1821). Elements of Philosophy of Right, translated by H. B. Nisbet., edited by Allen W. Wood.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Hobbes, Thomas.1998. Leviathan, edited by J. C. A. Gaskin.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Kant, Immanuel. 1996 (1797). The Metaphysics of Morals. Pp. 353-603 in The Cambridge Edition of the Works of Immanuel Kant: Practical Philosophy, edited by Mary J. Gregor.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Kramer, Matthew. 2011. The Ethics of Capital Punishment: A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 of Evil and Its Consequences. New York, N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Locke, John. 1952. The Second Treatise of Government, edited with an introduction by Thomas P. Pear-don. New Jersey: Prentice-Hall.

Rousseau. 2019. The Social Contract’ and Other Later Political Writings, 2nd edited by Victor Gourevitch. New York, N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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