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二十年來,我國臺灣地區由於政治經濟與社會文化之急遽變遷,遂形成許多轉型期之社會問題,青少年犯罪問題乃是其中相當重要之一項。 在此,所謂「青年犯罪」,係指年滿十八歲至二十四歲末滿者而觸犯刑罰法令之行為而言;而「少年犯罪」則是指年滿十二歲至十八歲末滿之人而有觸犯刑罰法令之行為而言。 本文先就我國青少年犯罪現況詳加分析,俾歸納出其研究結果,作一撮要性之敘述,其次再對國內學者有關青少年犯罪相關因素之實徵性研究結果,略加討論。最後.則針對國內青少年犯罪現況提出有效之防制對策,供有關當局之參考。 基於國內青少年犯罪成因相當錯綜複雜,筆者堅信:青少年犯罪之預防,有賴吾人在教育、社會、行政、司法、警政以及政治上厲行全方位之革新,由各相關機關密切協調配合,發揮整體功能,似此多管齊下、標本兼治,始能使我們之青少年犯罪案件減少至最低限度,讓我們之民族幼苗,未來均能成為國家社會有用之健全國民,共同締造一個更健康之社會、更美好之未來,進而為全體國民謀求最大之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