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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論吳太伯與季札讓國--〈再論禪讓與讓國〉之貳
書刊名: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學報
作者:阮芝生
作者(外文):Ruaan, Jy-sheng
出版日期:1994
卷期:18
頁次:頁1-38
主題關鍵詞:吳太伯季札讓國禪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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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前撰〈論禪讓與讓國〉一文,並於1986年中研院舉辦第二屆國際漢學會議上提出報告。該文解析《尚書.堯典》與《史記.五帝本記》所言堯舜禪讓故事,實包含有三要件(生讓、側陋、試可)與三思想(公天下,傳天下,則天無為);並據此辨明「讓國」不等於「禪讓」,所謂「選侯制」實不足以解釋「禪讓」,《公羊春秋》對「生讓」義之強調,以及《尚書》、《春秋》、《史記》三書在思想上相通承襲之處。大旨雖已粗陳,餘義仍猶未盡。本篇〈再論〉,將賡續前文未竟之研究,計分兩部分:壹、評論顧頡剛之「禪讓傳說起於墨家」說;貳、綜合考察吳太伯與季札之讓國及其相關問題。本文為〈再論〉之貳。太伯之讓國,乃主動逃讓,偕仲而逃,且託採藥出,不還奔喪,文身斷髮;其心單純,其行徹底,泯然無跡,周至圓滿,既讓一國,復開一國,事跡雖寡,實為古今一奇偉人物,聖如孔子,亦許為「至德」。但若以堯舜「禪讓」之「三要件、三思想」觀之,則太伯所讓在家人兄弟之間,非「側陋」;季歷雖賢,昌有「聖瑞」,終無「試可」之過程;唯一近似者,不待太王之卒,不待己身之沒,託採藥出,有類於「生讓」,其讓國之所以能善始成終者,亦有賴於此(益可證公羊家言「生讓」義之重要);至於「公天下,傳天下,則天無為」之思想,則完全不見蹤影,太伯只是一本孝友之心,禮讓之意,率性為之。這樣講,並無損太伯之偉大,只是要彰顯「禪讓」與「讓國」之不同。至于季札之讓國,並非「讓與」,而是「辭讓」;但季札處亂亡之吳,能持志守節,專讓不受,以義自處,以禮息鬥,以讓化爭。其後,吳雖不救,非札之罪,故孔子賢其讓國,史公亦稱其為「仁心慕義」之「君子」,季札言行可考者較多,亦數千年大之中一稀有人物。但若以「三要件、三思想」衡量季札之讓國,則可謂無一具備。這樣講,亦無妨季札之清高,同樣是要彰顯「讓國」與「禪讓」之不同。賢如季札,至德如太伯,其讓國與堯舜之「禪讓」懸隔如此,可知〈堯典〉所述堯舜「禪讓」陳義之高,實遠在一般想像之外。〈堯典〉為《尚書》首篇,《尚書》古稱《書經》,在傳統四部分類中,並不列「史」部而列在「經」部,此正值得今日吾人之深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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