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對於唐代「傳奇」名稱的若干習見說法作一番歸納與辨析,並討論此一名稱在現今古典小說研究上的適用性和可能意識。本文重要結論如下: 一、在小說範疇中的「傳奇」一名,除作為裴鉶書名專稱外,較常見的意義,蓋指故事的題材內容,是來自較特異的人間事 (尤多含有愛情成分)者。歷代以來,「傳奇」皆未成為對「唐人小說」的固定而習用的稱呼。而所謂「『傳奇』」之名,始自元稹《鶯鶯傳》」,以及「自元代起『傳奇』成為唐代小說通名」之說,並未可信。 二、唐代「傳奇」在中國古典小說研究中,可做為一個「文類」概念來看待,在這個認識之下,若能從敘事結構與敘事方式等層面來辨別唐代「傳奇」的文類特徵,使可將其作為小說史或敘事文學史上的一個類型,來探究其與其他文類的異同,以及彼此之間相互影響和傳承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