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刻意鍛鍊的哲學理論以及致力文辭的詩文創作之外,唐五代文人亦好纂寫奇事異聞,其撰寫目的若摒除具宣教使命的宗教應驗不計,作品較多以近於隨興輕佻的態度面對,無庸端正意念去細繹、推敲其中是否存有與聖道相違的異說,使得這些故事所載錄的人物心理、場景鋪陳頗貼近當時民間社會,讓妖魅精怪與神仙人鬼皆能置身在相同的時空�堙A至於文人更可利用記述日常所不能遭遇的異常經驗,讓精神活動得到暫時的滿足與疏離,取得紓解情感的文學管道。正因著記述者(文人)在小說創作�娷\脫了宗經文論的傳統束縛,甚至特別興味小說所可承負的變異情節,讓被記述者的觀感(含括一般民眾的所有人物)能被接近完整的記述下來,即便是前朝故實的傳寫,亦再次地被賦予記錄者自身的思維,而富含時代的色彩。因此本論文已就志怪、傳奇所援用記異的題材予以析論,體現出相去於端坐廟堂思辯甚遠的社會意識:是含括著真實與異想世界的整體面貌,表呈著萬物變化的運作法式與信仰體系,亦標誌出在小說演變長河�堜痁郁t更深刻的發展意義。以下便簡說本論文所演繹的論述重點,作為結論。
第一節 呈現社會的意識
在充斥神鬼妖魅不稽的載聞�堙A傳遞著當時社會意識所體認萬物流變的理則,使得看似僅侷限於個別的獨立經驗,卻能體現著共通的集體意識。就其運作的主要脈絡而言,是承續起傳統信仰�堣H格天的概念,將人事發展及萬物變遷都統攝在上天意志的執行�堙A構成以天意(道)為運行主軸的世界觀:
一、 就人事來說,乃是將天道運行演繹更趨苛細,進而延展至個人命運,令原本僅止於命定、預示君國大事的興替衰亡,也應用在尋常人一生的遭遇上,而這正是唐五代時最為盛行的定命觀,務使所有與人攸關的一切事物,皆囊括在意志天設定的範圍內。既然人生已被預設,便可倚重人神的仲介由宗教形式(若卜筮、作法、面相、入夢)探測天意,使得預見天命成為當時傳說的要題,投射在當時袁天綱、李淳風等具神祕色彩的箭垛式人物上。命定人生雖然看似消極,卻提供在人世多舛�塈壯蚚纗S者一種非人為因素的解釋,讓失意者不因失敗而否定自我,間接地產生撫慰人心的正面力量。這亦是唐人潛意識�媢麊懋|以及人生的觀感。
二、 至於對萬物流傳的設想,仍未脫陰陽五行的氣化宇宙論、物理觀。唐五代承繼起漢時已被劃規成天人交感的氣化機制,亦將氣的異變作為妖怪精魅出現的主要理據;此外尚考量時間亦能促使萬物變異的特質,讓氣的變異與時間的催化,成為促使器物甚至動植物得到人格意識的主要力量來源。換言之,若能結合個人意志與物件本體,便可化身精魅。而這思考進路,是與生人結合魂魄、身軀的概念有所對應與契合,故當精魅或魂魄所寄居的原形物件、軀體消滅及受傷害時,精魅便可剪除,亡魂則會受苦,惟將陰陽賦與褒貶的意涵,判定精魅的陰氣必會傷害稟陽氣的生人。代表個人主要意識的魂亦是由氣所組成,當人死後魂便離身成為鬼或神,與人因睡夢致使暫時離開軀體的生魂性質相同,由此人可在夢�婸P神鬼交通,甚至得到他們所給予的未來啟示。以單純的氣化物理觀,來看待、解釋所有超現實的現象與人格,成為當時的普遍觀感。
三、 這些對現實世界的預想也延伸至人死後的歸所。唐五代小說少見前往天界(天堂)的描述,畢竟道教天堂本是不死神仙的居所,而佛教極樂世界則為超脫輪迴者所專設,與一般群眾保持相當的距離。在依循原始信仰的質樸想像下,靈魂僅能在埋葬屍骨的墓穴�堜腔禰肏e的活動,唯在地下又另外建立起仿傚陽世生活的陰間規模,作為陰魂共同的活動區域,至於未得安葬的靈魂便淹留在屍體處未能離去,為遇鬼事件提供了墓地、殯宮外的另一場地,如此便可將神鬼與生人置諸相同的活動空間;由於釋教小說皆務將靈魂帶往地獄審判,以顯宗教的威信,而產生人死後陰魂必須前往陰府結算生前善惡、甚至繼續在具有與世隔絕的他界生活,若如此便阻斷了魂與身體在人死後的依存關係,而與前說有所扞格成為歧出。
在天意預設的機制與規律下,讓具人格意志個體的活動,以及萬物流轉的變化皆必須依循而不能踰越,雖劃定出想像不可超出的界線,卻也建立起神仙鬼魅合理地在故事�婸P生人接觸的基礎,沈潛在當時人們的意識�堙C
第二節 刻劃宗教的體貌
宗教雖欲提供宣慰人心的淨土,卻在鞏固己身宗教利益的企圖下排擠著其他信仰,於是佛道兩教亦在入唐後爭競愈顯激烈,就史籍所錄,兩派多就教義展開攻防,用以辨分信守宗教的合理與優越,進而求取政治力量對宣教活動的支持。這些義理上的往來申辯,除了不適用於小說既定的敘事體例外,亦與此類宗教性小說所擁有的任務不同,畢竟前者面對的乃是嫻熟於教義的飽學文士,後者則是貼近於民間的一般群眾,就此時期的佛道小說而言,是體現著當時社會信仰的真實風貌。入唐後的佛道小說,亦不例外地承繼起六朝規模與敘事:
一、 以應驗作為主軸的佛教故事,除了多青睞代表應驗原理的報應聞錄外,六朝廣傳的救苦觀音信仰以及唐代新興《金剛經》的持驗靈驗,皆是當時最為興盛的佛教主題。這些故事皆突顯著現世的持奉利益,引導著觀音信仰繼續維持原有的救苦職志,進而統攝密教及淨土觀音的能力,擴展觀音的慈悲形像與救贖大能,俾使強化持念聖名必得解救的必然性;至於《金剛經》也仿傚著人們所熟習的觀音應驗模式,另行擇選佛教聖賢來運作《金剛經》大能,甚至直接賦予經書人格特質,救濟眾生,讓原本以「自力救贖」作為原理的《金剛經》,竟採取觀音「他力救贖」的途徑。而這環結信守方便與利益廣大的絕對關係,成為佛教應驗小說最為突出的敘事特色。
二、 道教小說雖接續起六朝仙傳、仙遇的編纂職志,復就母題而言,除仙傳少有變化外,仙境遊歷則更易了不能回歸的母題,傳揚著修仙可成的印象;思想方面則已融入忠孝節義等國家意識,告知道教教義趨向入世的事實。而道教徒在見識了佛教應驗的流行現實與傳教力量後,也以自造道教應驗記作為回應。在這些作品�堮i開佛道兩教的法力對抗,以道勝佛敗的既定形式,來貶低甚而否定信奉佛教的價值,成為道教小說新生的類型。
三、 此外尚有鑑於社會對良善的追求而抽繹儒釋道�堿菄顒熒妝嚏A以善惡(不具有特定宗教意識的通俗道德觀)有報作為基礎,又摻入了道教積善成仙、佛教輪迴報應而形成微具宗教規模的勸善理論。勸善思想雖未積極地排擠佛道兩教,卻亦強調著善惡報應的獨立與超然,勉人行善換取福報,雖悖於當時盛行的「定命」思想而未能廣傳,卻是宋代以後勸善書大盛的先聲。
另外,小說�堣]反映出這些立論各異的宗教信仰在宣教的企圖下,是以尋求民眾的認同作為要務,對於群眾深信不疑或與教義相違的民間信仰(若法術科儀、鬼魅邪神作崇等),未見就教義來駁斥其合理性,反倒藉由降伏靈怪或表現神異來證明己身信仰的優越與實用性,兼容了民間淫祠的傳統信仰。由此更可突顯這些宗教小說所具備的宣教使命,也說明了可在這些作品�塈銧M到具體、完整的信仰實況。
第三節 體驗小說的發展
唐五代小說本取意於六朝志怪,張皇著殊方異物與神鬼精魅的傳聞,讓「變異」情節成為小說�堛漸D要命題。當作者的命意不再止於異變的載記與宗教的應驗,更偏向著體察人事上尤其情感的特異時,竟讓記異題材不再是演繹的主題,退為映襯主題的附庸,而這取意的不同,已提點言情、歷史小說對記異題材的援用方式,建立起後世小說大盛的基礎:
一、提供演論的題材
六朝志怪多止於純粹記事的撰寫,入唐後敘事已趨向細密,增益對話。手法雖不同於六朝,然而記異的目的則未更改。這些作品反映著人們對於智識不能理解的現象及事物的深厚興趣,傳繼著志怪初肇時的原來精神。唐五代時既使志怪已有偏好文采的趨向,但僅以傳述異聞來滿足人們的單純興味也未曾更易,而這演繹「記異」的手法與好異的精神,不僅是後來若洪邁《夷堅志》、張潮《虞初新志》等直接仿效的文言典範外,亦指點後來宋話本及神魔小說在演述故事時的創作迷津。
二、作為命題的映襯
部份創作者以觀察人事的特異作為命題,多採傳記(尤其人物別傳)的體例撰寫作品,卻仍對記異的情節多有援引。亦即異變已不再是故事的主體,卻又具有烘托、深化主題的積極作用。譬如沈既濟〈任氏〉一文載狐妖故事,意旨卻落於人情的諷喻,又〈枕中記〉一篇為神仙點化,實寄寓人生若夢的慨歎,至若〈補江總白猿傳〉、〈周秦行紀〉用虛幻之筆求得誹謗的果效,顯然和記怪述異的創作心態大相逕庭。
因此志異雖涉不稽,卻在唐五代小說作手的重新演繹、運作下,已建立起多樣的小說式樣,指引著後世有心從事小說創作者的依循方向。或借用奇幻之筆以寄孤憤,或僅將靈怪當作點綴以事創作,皆是小說作手習用的技倆。至若提供文人詩文撰寫的素材,馳騁想像的場域,更是小說創作外,發揮著難以數計的文學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