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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新少年事件處理法的立法基本策略--後現代法秩序序說
書刊名: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
作者:李茂生 引用關係
作者(外文):Lee, Mao-sheng
出版日期:1999
卷期:28:2
頁次:頁141-228
主題關鍵詞:混沌後現代理性暴力啟蒙辯證法否定的辯證法人性尊嚴個人尊嚴自由主義君父思想少年事件處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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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世界諸先進國家都在進行少年(事件處理) 法的修正工作的此時,若不加以深 思,則或許會認為原本處於落後狀態的我國立法與執法其實是頗為先進。然而,這只是誤解 而已。少年法熱情的退潮有其一定的理由,本文認為這個理由存在在對於少年的觀點以及 ( 傳統少年 ) 法的特質 (亦即愛與寬容 ) 之上。筆者忝為我國新少年事件處理法起草人之一 ,藉由本文說明為何我國不跟隨先進國家的腳步,反倒是想要讓我國的法律再生。文中首先 於第二章中說明新少年事件處理法於立法時的哲學基礎,並利用對於「時間與空間」的探討 , 強調破除傳統上偏重歷史學 (時間 ) 的習性的必要性,進而主張尊重現在這個時點 (空 間 ) 的存在的重要性。 其後,於第三章中本文根據第二章的敘述,闡明少年事件處理法 的目的。該法的目的不在於少年犯罪事件的法的解決,亦不在於透過法律的適用而嘗試引導 少年走向既定的、理想的未來,而在於重視少年現在的問題,並提供資源讓少年能夠去自主 地掌握自己不可限量,也不能預測的將來。據此,本文主張新法目的規定中的主要要素是少 年的將來性與積極地司法。最後於第四章中基於以上的理解,澄清一些被實務我們所誤解的 新條文。寄望能夠透過這些法條的目的解釋,讓新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一條目的規定的意義能 夠明確化,並且避免以傳統觀點解釋新法的幣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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