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妓女、妓院集中之地,八大胡同地處繁華鬧市,與眾多商業、娛樂設施毗鄰,在清代和民國時期北京城的空間結構中具有特殊的符號意義。這種空間結構在清代前期已經逐步形成,其成因與此地人口密度高、男女性別比差大、流動人口與外來人口多有關,但主要是受清初"旗漢分住"以及娛樂設施被逐出內城的政策影響,亦即與因清政權結構的特殊性而外城實際成為首都全體日常性社會服務區域有關。清末新政受日本、歐洲影響的市政系統中的妓女、樂戶許可、登記注冊以及身體檢查等規定在制度上正式承認了"公娼"的存在,并在既有妓院分布范圍內進行區域限定。其后的民國北京市政繼承、細化了清末的管理條例,將"紅燈區"地處鬧市的這一空間特征固定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