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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穀梁范注發微
作者:王熙元
作者(外文):Wang, Xi-Yuan
校院名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系所名稱:中國文學研究所
指導教授:---
學位類別:博士
出版日期:1972
主題關鍵詞:鄭康成穀梁傳范寧春秋經義孔子儒家中國文學文學ZHENGKANG-CHENGGU-NIANG-ZHUANFANNINGCHUN-GIU-JING-YICONFUCIUSCONFUCIANISMCHINESE-LITERATUERLITER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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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蓋欲藉替秋以明義,故有知我、罪我之言;而春秋乃孔子晚年所成,則春秋一書
必寓有孔子晚年之思想,故吾人欲採究孔子之學說,舍論語而外,其惟春秋乎﹖自秦
火之後,漢世傳春秋者五家,鄒氏無師,夾氏未有書,今傳者左氏、公羊、穀梁而已
,而左氏傳事,公、穀傳義,欲得春秋經旨,自當以金,、穀為主,左氏為輔。公羊
齊學,穀梁魯學,齊學恢詭,魯學純謹,漢之通儒鄭康成嘗有「穀梁善於經」之語,
然則穀梁者,誠乃上溯春秋經義柔孔子思想之津梁也。
全文共分六章,首章為導論,次章為范注釋穀梁經傳之依據,第三章為范注對穀梁之
訓詁,就范氏訓詁之例,詳加分析,得困四十端,別為三類,一曰對字之義之訓詁,
二曰對詞句之解釋,三曰:對事理之說明,第四章為范注對穀梁義例之發明,分析注
文,得例目二十三,區為三類,日日書法之類,二曰義類,三曰事類。春秋書法,經
穀梁所釋,范注發明者,有春王正月例、公即位例、時月日例、名字稱謂例四端。第
五章為范注對穀梁傳義之駁議,第六章為范注釋穀梁經傳之疏失。
本文之創獲,約有十端:一曰衡定穀梁之價值,知其平正純謹,最得經義。二曰推斷
著穀梁於竹帛者,以漢初浮丘伯最為可能。三日確定穀梁亦當如公羊家世相傳,於是
紛紛異說,渙然冰釋
。四日穀染之授受系統,更趨綿密。五曰范氏之行狀益明,事跡益彰。六日范氏作注
之依據,瞭然於掌。七日范氏訓詁之方法,如網在綱,綱舉而目張。八日范氏發明義
例之道,脈絡分明。九曰范注於經傳時有駁議,此范氏異於他家之特。色十日范氏之
疏失,得以匡正,而傳義復顯,如撥雲霧而見青天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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