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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帛書教王弼本--老子章句字義新探( 上)
作者:鍾克昌
作者(外文):ZHONG, KE-CHANG
校院名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系所名稱:中國文學研究所
指導教授:黃錦鋐
學位類別:博士
出版日期:1990
主題關鍵詞:帛書王弼老子章句字義道德經格物致知為政之道聲韻學BO-SHUWANG-BILAO-ZIDAO-DE-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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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既有幸沈潛於國學,仰亭林致用之說,輒思發揚一有本之學以利國計民生、天下世
運。先師瑞安林景伊教授曉諭以道德經乃我先民格致實證智慧之結晶、理國利民之寶
典,黃錦鋐師復授以老子有無循環律之寶籥,余遂欣悅乎老子道德之意。顧先賢注解
不一,本多舛異,自韓非以降,率多因利便己,附會挪借,甚或擅改經文以稱合己說
,以致大道隱而不彰,人性尊嚴橫遭蹂躪,險詐擅權者頌老子而肆虐於世;余乃發憤
欲有以諟正焉,庶幾老子治邦理民之寶典復歸其正,而世局之安平泰有望焉。爰得長
沙馬王堆漢墓出土之帛書老子拓本及釋文,以為道德經最近古之本,遂援之以校典雅
之王弼老子道德經注本,庶乎返其本真;並師法清儒戴東原氏孟子字義疏證之例,循
由文字聲韻之學,詳加推勘章句字義,務還聖哲立言之本衷,以期致用乎今世。
本篇依王本章次,逐章釋義校勘。每章首列已勘定之經文,附以語譯,再標揭章旨,
而後分經文為若干節,著手研探:先列「考異」,以明王本及帛書甲乙本與所訂經文
之出入;次為「釋義」,擇要詮釋詞語,援引古訓,推證立言本意,或及於平易之字
,便於校勘之參覈也;「釋義」之間或其後,以「析論」彰顯旨趣,抒發聯想;最後
殿之以「校勘」,逐字說明取捨之因。校勘以帛書甲乙本為主體,帛書字句苟有足取
者,悉從之;帛書不足取或缺文,始改從王本;若帛書及王本俱不足取,則參酌傅本
。茲篇訓釋,著重以經解經:探究字義,輒作五千言同詞語之統計比較以定奪,如72
章析論(二)之界說「居」與「生」;析論旨趣,必援引他章文句融溶交錯而闡發。
「格物致知」乃人類自別於禽獸而邁進文明而解決民生之途徑。姑不論「物」為主體
之心靈或客體之現象抑或兩者兼具,所「知」者是否其「真」,決定於其人已累積之
智慧、所運用之方法以及對象之普遍性;而所「知」者果其「真」,自可類推應用於
他物,甚或超越時空,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放諸四海而皆準。中國往古聖哲,一秉
其悲天憫人之懷,咸留心於先民格物所致之知已利用於正德(規劃政治社會等人際關
係)之典制故實,再參以自我之證驗,輒思有以拯救亂世也。老子者,固不如孔子之
釐訂六經以廣教化,著意於現世人倫社會秩序之整治,以確保文明之提昇;然老子戀
戀於太古真樸之初,欲藉所悟之道,根本矯治末世之弊,使斯文回歸自然而免於因畸
形發展所招致之破滅,亦可謂有心哉!余以為老子之心,即天地之心,即道之心,即
自然之心。先師林公謂老子非一人:遠溯上古,老氏家族即世襲史官,或深明歷代循
環演變之跡,或觀察歸納天地人文諸情狀,或汲取同時聖哲之經驗,如此代代承襲、
增益、修正而成之老氏智慧,當早已編為歌訣以傳家,至戰國初之老聃因出關而留下
道德經而公之於世。歷史明鏡,照見人事得失;人乃自然物之一,狂肆乎自然舞臺,
亦受自然律支配。譬諸萬有引力,人號萬能,亦難逃其「有」,而人亦能善用此引力
。老子之智慧,既得之於歷史故實而驗證諸自然,其心可謂深體自然而超乎物外矣;
唯其超乎物外,故得推演大道以朗照天下,指引契合自然之軌轍,以期社會和諧而民
生安樂也。
老子曰:「道可道也,非恆道也。」然則道果安在乎?莊子曰:「無所不在。…在螻
蟻,…在稊稗,…在瓦□,…在屎溺。」(莊子知北遊)吾師黃教授曰:「道真正的
所在,是在有無循環的過程上,可以稱為『道樞』,或是『道紀』。循環只是一種過
程而已,老子稱這種循環的過程為『復命』。因此老子告訴我們:認識道體,應該從
有與無兩方面去體會。從無的方面去體會,是觀察道體精微莫測的神妙;從有的方面
去體會,是要了解萬物的廣大無垠。因為要體會道的本身,既不是有,也不是無,而
是要在有與無循環的過程上去體悟,我稱之為老子的循環律。」(見中國歷史人物專
集)余不敏,多年研讀,於老子道德意猶未體悟。今依吾師剴示,以循環律透視老子
,自謂已得其本真矣。
承昔賢含哲薪傳,始有茲篇之作。唯既致虛守靜以揣摩推勘,頗有管蠡之新見,迥異
前說;如首章肯定「道」之可稱述;二章言老子願聖人在位行無為之治使天下趨於美
善之理想。又如據帛書用字,「恆」與「常」有別,乃論定16 52 55三章之「常」專
指隱蔽謙退之德,通本他章之「常」字,當改從帛書作「恆」。他如義理之探勘,除
秉承吾師有無循環律之說,復益之以真善美之理念,宜有超邁昔賢之識見者。茲撮舉
數則發明道德經旨趣者,以見其用心焉:
(一)美者必善,善者未必美;善者必真,真者未必善。自然之道是為真,無所謂善不
善;唯既經聖哲援引以正德,斯為善道,是為人道。道德經雖以純客觀之物理為本,
所闡釋者莫非人道之善,且冀望「天下皆知美之為美」而達乎和諧安平泰之理想。先
哲未會通者,本篇析論輒加注意焉。
(二)「道法自然」;古今中外賢哲所述之道,果合乎自然理則,且無違人類福祉,斯
為善道,必也殊途同歸。本篇輒引先秦諸子之說及兩漢以降群賢卓見,偶及於西洋睿
哲思想,藉以印證道德意;尤以孔子得大道之全,與老子同承我先民智慧之結晶,特
以不同型態垂教以救世耳,故多所引證以觀其會通焉。
(三)「道」果其真,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放諸四海而皆準。我先民法自然之「道」
,既經格物之工夫,且多歷實證參驗,其信驗,其信然矣。就純物質性實體之「道」
而言,道德經所述者,如14、21、25、40各章,幾近於今世科學界所認定之宇宙形成
論。茲篇隨章析論,以見我先民所悟之「道」果其真也。格物之要,貴在利用所致之
知之「正德」,非徒用以「厚生」。道德經彌足珍貴者,在展示天之道而後闡釋人道
之何去何從。茲篇析論,輒加演繹,且慮及今世,以見道德經之無限時空價值。
(四)人既為自然物之一,行事絕不能背離自然之道,否則注定覆滅;此即道德經所推
衍理則之基本精神。茲篇論述,多加開發,以為今世科文明烝烝日進之省思。
(五)本師黃教授錦鋐先生倡老子有無循律之說;余既循之而知「道」,遂得貫通諸章
。憭然乎道德經「無」與「有」之真諦及其循環作用,方不致斷章取義,歧路亡羊;
讀道德經者,其留意焉。說詳首章釋義(11(12、析論(三)(五),及40章析論(二)。
(六)老子深知不有聖人出而以道蒞天下,天下之擾攘,人命之賤於貨利也終無已時。
茲篇之述,莫非發明老子憫天下蒼生之慈,欲彰顯其本衷,以待有志於天下治平者知
所遵循。
(七)道德經偏重於為政之道,多就理想之君主聖人修養之要件而論述,特少及於眾庶
;實則其終極目標在使天下人「皆知美之為美」、「善之為善」耳。無論士農工商,
「施于有政,是亦為政」;所謂「聖人之道」,亦「人之道」耳,吾人日常行事,儘
可汲引道德意而受用無窮。茲篇論述,多所觸及。
本篇雖歷經年所,探究再三,有窮數日之力始考定一字者;然限於識力,錯誤難免,
幸識者垂教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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