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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周秦漢時代家族倫理之變遷
作者:閻鴻中 引用關係
作者(外文):YEN, HONG-ZHONG
校院名稱:國立台灣大學
系所名稱:歷史學系
指導教授:阮芝生, 管東貴
學位類別:博士
出版日期:1997
主題關鍵詞:家庭家族倫理五倫三綱familyeth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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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謂「倫理」是依照一項固有的觀念,意指人際之間各種關係的實然
與應然的行為尺度。此乃整體文化與社會關係的核心所在。中國在周、秦
、漢之間所奠定的倫理上的共識共信、以及倫理思惟的概念與模式,影響
到中國此下的各個時期、以及文化的各個層面。本文針對此一時期家庭與
宗族的倫理,就其內涵及變遷做一考察。由於討論課題牽涉廣泛,本文所
用史料包含考古資料、金文、經、子、史籍、碑文等各方面,唯視議題所
需,不一而足。本文分就社會制度與思想觀念兩個角度進行探討。在社會
制度方面,由一對夫婦為主,兩至三代(共祖)的家庭自新石器時代到漢
代均是社會之常態。在兩周時,這一形態的家庭與土地公有制和授田制相
搭配;不過,秦漢時代土地私有化與個人財富的累積,並未造成其明顯的
變化。相對地,宗族制度則受到政治社會因素的顯著影響:周代貴族與平
民階級的宗族規模與關係固是截然不同,即在秦漢時期,因私有財產與政
治教化的影響,編戶齊民社會的宗族組織亦漸次有相當之成長。在思想觀
念方面,周人原有的宗族一體的血緣意識,在西周晚期到春秋中期之間,
與個人的自我意識急遽地互為消長。但在另一方面,周初早已具有的父慈
子孝、兄友弟恭為上天所賜之「民彞」的觀念,以及《詩經》中所流露出
的家庭內豐富的情感關係,則成為先秦諸子家庭倫理思想的共同基調。除
法家之外,先秦諸子均有肯定人倫情感之共識。喪服制度代表宗法社會的
倫理觀念,在情與禮兩者間偏於「以禮制情」。儒家對此加以繼承而又有
所調整,為「緣情制禮」闢出一條道路。孔子指出人心內在真摯的情感為
禮的核心;孟子強調人心本具的向善發展的可能;荀子側重後天教養的功
效。儒家繼承並轉化了周代禮樂精神,使其具有某些超越時空的意義。同
時,兩周在人倫分類範疇上的發展,亦以孟子所言五倫之說為其結晶。道
家反對人文的矯飾,力求回歸人心之本然。老子尤其強烈反對以倫理德目
為教,只肯定家人間真實自然的情感;莊子對家人情感的態度與儒者尤為
接近。墨子欲本於家人的情感推而兼愛他人,以締造理想社會。韓非雖不
很信賴家人間的情感,但在現實上仍以此為統治國家之工具。秦漢時代的
倫理思想以孝治和三綱之說最為突出。孝治說盛興於戰國末季,主要憑藉
人心共許的孝道,來為其他社會德目做張本;武帝獨尊儒術後則以《孝經
》為其宣揚之依據。由漢代詔令奏對引用《孝經》之文觀之,其用於責求
政府重視禮樂教化、與支持直諫無隱兩方面者佔絕大多數,用於壓抑臣下
者則絕無僅有。三綱之說為人倫尋求宇宙論的基礎,自先秦到董仲舒、以
至西漢後期和東漢時代,其內容與現實意涵屢有轉變;然在漢代,其所重
主在提醒為君、為父、為夫者的責任,而非壓抑臣、子、婦的地位。唯以
董仲舒《春秋決獄》,與石渠諸儒和鄭玄議禮之說相對照,其對倫理義務
的要求寬嚴迥別,顯示出儒術獨尊後,倫理規範確有過度神聖化和形式化
的傾向。本文為對周秦漢間家族倫理之廣泛的基礎研究,其成果主在對於
史實獲得較堅碻之認識,對基本發展線索有較豐富之掌握。考證抉發的結
論與今人流行的說法頗多顯著的差異,足見現今對於古代文化史的研究實
極為不足。由此可知,若要給予古代人倫關係整體性的詮釋與評價,應尚
有待於逐項分析其他倫理關係後,才能獲得比較可靠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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