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篇文章中,本人嘗試探究高達美詮釋學中的歷史性教化概念。文章開始於理查.羅逖所提出的、介於系統─建構哲學以及治療─教化哲學之間的區分。高達美教化概念的性質,特別是對比於教育(次要教化)的教化,可以由這個區分而得到瞭解。對高達美來說,「教化的目的」這個說法是值得懷疑的,它只能來自教化的次要型態─例如教育的使用。換言之,教化不能被視為方法論的或工具性的教育(就像是一手段),而必須是非目的論地視為沒有自身之外的目的。在詮釋學的教化中,人們被形塑的內容,完全變成自身的東西。更有甚者,一種真實的教化必須是歷史性的,這不僅因為在理解的教化裡所有的東西都被保存了,而且還因為它具有一種詮釋學的同時性:一個呈現給我們的文本或藝術品,即使其起源是何等遙遠,但在其表現中仍獲得完全的現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