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朱熹的"詩"學通論,是基于其《詩》學、詩論和詩作整合為一的考察。朱熹于《詩》學上降次而不廢黜《詩》,其路徑是:在以《詩》為詩認知前提下,先廢黜漢唐政教美刺的《詩經》學體系,再建立新的理學化《詩》學體系。在詩論詩作上,作為理學家也以"作文害道"的理念貶抑詩,但卻貶而不廢,有"詩人之言"的詩論和千三百首的詩作。在詩歌美學上是一個"平易"的主張:以里巷歌謠、朝廷宗廟樂歌解《詩》;詩論中反復申說"平易";詩作也貫徹著"平易"主張。降而不黜《詩》、貶而不廢詩歌以及"平易"詩美主張,和朱熹對詩歌本質即真情實感的即時抒發而非搜索枯腸的苦"做",以及理學家、詩論家及詩人的集多重身份于一體有因果關系。朱熹的"詩"學思想是為人生的一派,于詩歌為藝術的特質上存在不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