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孟子描繪的君子人格需要成就"仁""義""禮""智"四個方面的要求,但"禮"在孟子思想中似乎處于輔助性地位。"禮"或者被認為是習俗規范,因能實現"仁"與"義"而具有工具價值;又或者有學者認為孟子之"禮"論具有較強的內化傾向,道德性的"禮"弱化了"禮"的外在規范性。同時,在《孟子》中,先賢也有貌似"違禮"的行為,孟子以"權"變解釋這些行為是合理正當的。如是,初讀《孟子》,難免留下請"禮"讓位也未嘗不可的印象。然而,對于孟子來說,"禮"并列為四德之一是有必然性的,對"違禮行權"也給出了嚴格的規定。通過分析《孟子》中與"禮"相關的文本,可以整理出"禮"的雙重內涵,即規范之"禮"和德性之"禮"并重,且相互融通依托。通過對"禮"兩重含義的梳理,能幫助我們開啟對孟子"禮"論研究的新視角;通過重新界定"違禮行權",也可喚起對孟子"禮"思想的更進一步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