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中的人物傳記可分為單傳、合傳、附傳、類傳等四類,是"列傳"寫作的基本格式。而《伯夷列傳》主要是從議論入筆,用夾敘夾議的方法敘述人物的事跡,以伯夷、叔齊"讓國"、"奔義"這一禮讓精神突出"仁"與"不仁"、"德"與"不德"之間的對立。司馬遷將《伯夷列傳》置于"列傳"之首,一是以"讓國"為中心詞敘述伯夷、叔齊的事跡,以"爭利"與"奔義"為關鍵詞寓含批判現實的思想。二是肯定禮在維護社會秩序中的作用。三是提出"考信于六藝"的思想原則,表達了"貴讓"和質疑天命、重人事的思想。而肯定伯夷、叔齊的禮讓,是為了關心現世,希望通過書寫那些行為殊異的人物聯系古今,在更廣闊的背景下鞭撻和批判現實和暴露社會不古的世風,以《春秋》為價值評判和道德評判尺度的思想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