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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六朝時期的選任制度
作者:吳慧蓮
作者(外文):WU, HUI-LIAN
校院名稱:國立台灣大學
系所名稱:歷史研究所
指導教授:鄭欽仁
學位類別:博士
出版日期:1990
主題關鍵詞:六朝選任制度九品官人法司徒府尚書辟召任用制人事權遴選SIX-DYNAS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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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中國選用官吏的方式,漢代是以察舉制度為主,魏晉南北朝是以九品官人法為主
,隋唐至明清則行科舉考試制度。九品官人法,,上承察舉制度,下啟察舉制度,下
啟科舉考試,在制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在歷史研究的領域中,研究者為了更能深入問題,掌握歷史真相,常就個人興趣或能
力,著重於政治、社會、經濟、思想、制度史等某一層面的研究,但這並不意味上述
各個範疇可以各自獨立,不具關連性。就制度史的例子而言,制度雖是刻板的條文,
是政治、社會演變的產物,因此,制度史的研究不應於拘限於制度的內容,更應藉
此掌握政治、社會的脈動,本文即是透過九品官人法的研究,希望能對六朝史上幾個
重問題有所瞭解。

六朝史上的重研究課題之一,是門閥貴族制的問題。
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門閥世族在政治、社會上具有特殊的地位,是眾所週知的事
實。對於這種現象,日人內藤湖。岡崎文夫、宮崎市定等稱之為貴族政治的時代。
所謂「貴族政治的時代」,首創於內藤湖南,內藤認為中國社會的特質,唐以前可以
說是貴族政治的時代,宋以後則是君主獨裁的時代。在貴族政治的時代裡,貴族是政
治的主體;君主不過是貴族階級的一員,並無超越貴族的權力;而在政權成為貴族階
級的私有物的情形下,人民沒有參預政治的權利。內藤湖南的論點,雖然受到許多學
者的批評與修正,但是在歷史學界中具有深厚的影響力,是難以否認的事實。
內藤湖南之後,宮崎市定是將魏晉南北朝、隋唐的貴族政治理論發揮的最淋漓盡致的
學者。宮崎透過九品官人法的研究,指出九品官人法中,中正所品評的鄉品具有預言
官品的性質,而鄉品多半與官品成對應關係,換言之,吏部除授職官基本上是依據中
正所代表的鄉黨輿論而定。因此,貴族雖是官僚的一份子,具有濃厚的自立性。宮
崎提出鄉品與官品的對應關係,可以說是「九品官人法★研究」一書最大的貢獻。
針對內藤湖南、宮崎市定等主張魏晉南北朝、隋唐是貴族政治的看法,矢野主稅、越
智重明等提出批評。矢野認為貴族的形成是緣於官僚的身份,是寄生於皇帝權力而產
生的。因此認為魏晉南北朝、隋唐與其他時代沒有多大的差異,都是以皇帝為頂點的
官僚政治的體制。越智重明則認為貴族的形成,一方面是因為具有官僚的身份,一
方面也具有地方上名望家的北景,因此六朝時期的貴族是介於寄生、與自立性之間。
而對於魏晉南北朝、隋唐的時代特質,則認為魏晉可以說是貴族政治的時代,但南朝
時期貴族勢力衰退,又趨向於君主集權的政治體制。
關於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是貴族政治的說法,個人認為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的門
閥貴族的特質前後期之間有相當大的轉變。曹魏、兩晉時期的世家大族因緣於政治、
社會、經濟、知識背景自發生的發展,形成門閥階層,因此所形成的門閥制,可以說
是自發性的門閥制。但如北朝或隋唐時期的貴族門第的高低,是由皇帝依據品階高低
核定貴族門第的高低,這樣的門閥制,由於皇權直接介入,與自發性的門閥制性質不
同,可以稱之為「官僚的門閥制」。因此北朝、隋唐時期雖仍在門閥貴族政治,但
是皇帝仍然具有最高的權力,實行中央集權的政治體制、皇帝統治與「官僚的門閥制
」並行不悖,這是北朝、隋唐時期的特質。論史者如果籠統概括的將魏晉南北朝、隋
唐並論,難免有所窒礙難通處。而產生貴族制抑或君主集權制的爭議。
總之,魏晉南北朝,尤其是六朝時期,具有濃厚的門閥政治或門閥社會的特質,而門
閥政治或門閥社會與九品官人法具有密切的關係。詳細情形,述論於下:
首先關於九品官人法與門閥(貴族)制成立的問題。研究六朝時期門閥(貴族)
制的學者,不論他們認為門閥貴族的本質是什麼?他們多半認為九品官人法具有確立
門閥貴族制的勁能。然而,另一方面,研究九品官人法的學者也指出,延康元年(二
二0年)陳群制立九品官人法,具有革除漢代選舉流弊,強化中央人事權的作用。
如是,曹魏既然有意強化中央人事權,但是九品官人法為什麼又流於保障門閥貴族的
利器呢?關於這點,越智重明在「州大中正★制★關★★諸問題」一文中提出說明,
越智認為延康元年陳群制定九品官人法,是以郡中正為中心,在郡中正時期選人以狀
為主,並無鄉品之制;以狀為主的品評制度,著重士人才德,因此郡中正品評的時期
頗能達到選才的目的。魏嘉平元年(二四九年)司馬懿設州大中正,並設鄉品制,九
品官人法於是出現門閥化的傾向,成為保障門閥貴族的制度。個人認為越智重明的
看法,頗具啟發性。因為,一般研究九品官人法者,雖然注意到州大中正是嘉平元年
司馬懿加設的制度;但郡中正時期,與加置州大中以後的州大中正時期,兩者在銓選
理念上是否有所不同?多半缺乏深入的討論。又越智雖然提出郡中正時期與州大中正
時期的不同,但是對於司馬懿設置州大中正的原因與北景,沒有做更進一步的分析
,因此,本文認為九品官人法,尤其是曹魏嘉平年間的改革,有進一步研究的必要。
其,次是九品官人法門閥化的問題。研究九品官人法者,如宮崎市定、越智重明等都
認為九品官人法與門閥貴族結合是在晉武帝太康年間以後。九品官人法與門閥貴族結
合之後,門閥貴族子弟多半獲得鄉品二品的資格,起家官則為六品。除此之外,貴族
子弟多半出任清官,而門第較低者則出任濁官,清濁官歷的區別,顯示出官僚制的門
閥化。在這樣的門閥政治之下,據毛漢光的研究,門閥貴族多半掌握司徒、司徒左長
史、中正、吏部尚書、吏部郎等負責選舉的職官,因此,在銓選過程中,形成一種
相當封閉的特質,一般寒素子弟不易取得入仕的機會。
九品官人法門閥化,門閥貴族獲得選舉主導權,使得門閥貴族雖是官僚的一份子,
具有相當獨立的自主性。而九品官人法的門閥化,也使選舉制度本身產生變化,其變
化情形如下:
首先,就中正、司徒府的職權與地位而言。據宮崎市定的研究指出,曹魏、西晉時期
,中正、司徒府的職權與地位相當崇高,中正、司徒府評定的鄉品,是吏部銓職官
的依據。但九品官人法門閥化之後,門地二品(鄉品二品階層)趨於浮濫,中正、司
徒府的品評功能因此日趨衰微,東晉以降,銓選的權力集中於吏部,這是門地二品浮
濫,中正、司徒府的品評功能因此日趨微,東晉以降,銓選的權力集中於吏重要的職
責。
東晉以降,吏部在銓選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但是向來研究九品官人法者,多半著重中
正、司徒府的鄉品系統,而怭視吏部除授官品、官職的過程與相關制度,因此筆者
認為,如欲瞭解九品官人法,必須要兼重鄉品品評系統與官品除授系統。
其次是皇帝介入選舉制度,對選舉制度加以改革的問題。宮崎市定認為:皇室是貴族
階層的一員,基本上六朝時期旳皇帝是認同於門閥貴族制,因此九品官人法門閥化、
門地二品階層浮濫之後,為了達到選才的目的,南朝時期的皇帝,尤其是梁武帝,遂
提出「新貴族主義」的主張,認為門閥貴族之所成為門閥貴族,除了具有門閥貴族身
份外,更須要具有門閥貴族的教養;並因此加強學校教育、以及考試制度,鼓勵門閥
貴族子弟以國子學生、或秀才科目出身。如是,宮崎認為梁武帝的改革,仍屬於門閥
貴族制內部的改革。至於越智重明則提出另外一種看法。越智重明認為:魏晉時
期皇室雖是門閥貴族階層的一員,但具有強烈自主性的門閥貴族制,終究對於皇帝統
治不利,因此,南朝時期的君主即積極強化君權,並以各種任命形式,如敕吏、命議
、軍勳等方式,打破九品官人法的封閉性,使一部份的下層庶民,可以取得任官資格
,進入官僚階。如是,就越智重明的理解而言,皇權與門閥貴族制是對立的,皇
權的擴張,必然削弱門閥貴族的勢力,造成九品官人法的崩潰。
就皇帝與門閥貴族的關係而言,筆者較為傾向越智的看法,認為兩者是呈現對立
,而難以並存的。但是,對於魏晉時期的皇權是否受抑於門閥貴族?筆者認為還有檢
討的必要。此外,筆者認為南朝以降,君權擴張,進而影響選舉制度的情形,一般研
究九品官人法者,也甚少提出完整而深入的研究,本文對於此,擬從皇權擴張與官僚
制的變革交互關牽中,抽離出選舉權,尤其是吏部選舉權,變化的幾個階段及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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