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底至1938年上半年,蘇聯以鞏固邊防安全為由,清肅遠東地區"不可靠"民族,半年內羅織罪名抓捕中國人1萬余名,遠東華人群體為之震怖。中國駐蘇使領機構要求停止濫捕,但蘇聯態度強硬。中方雖與蘇方進行了艱苦交涉,但時值全面抗戰爆發不久,國民政府渴望獲得蘇聯援助,故在交涉過程中投鼠忌器,亦未向國內媒體透露蘇聯在遠東排華之事。為盡量減少華僑所遭痛苦,最后只得尋求妥協辦法。不過,經兩國交涉,且因國際形勢變化,蘇方態度有所軟化,并最終下令停止從遠東地區強迫遷移中國人,準許他們"自愿"遷往新疆,但這種所謂"自愿"遷移本質上依然帶有強制性。已被定罪的華人多數并未因中蘇交涉而被釋放,其中更有3000多人被處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