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採用因素分解釮析及群體分割分析法,以台灣家計收支調查資料(時間數列及65
. 年橫斷面資料)研究得到之主要結論有:
1.台灣家庭所得分配隨著經濟發展而逐漸平均化,而農家所得分配比全國及菲農家的
分配平均。
2.由分割分析的結果知,農業與非農業部門內之所得分配改善狀況解釋能力不大,但
非農業部門對所得分配不均皂解釋能力確增加了,而這主要是由於經濟結構改變所造
成的,即由戶數比重及所得比重增加所致,農家與非農家所得間之差異效果並不如想
像那樣大。但例外效果卻逐漸縮小,這說明農家所得比非農家所得高之戶數愈來愈少
。
3.由分解分析知,薪資所得分配不均的解釋能力有逐漸提高的傾向,其目前之解釋能
力已高達60%左右,而農業所得解釋能力則逐漸下降。此外其相對相關係數明顯的不
為1。
4.由時間數列之分析知,薪資所得分配愈平均愈可促使所得分配平均,但就橫斷面資
料就未必支持該假說。就全國言,高所得家庭薪資所得分配之平均與否和家庭所得分
配之平均與否無關,在農業部門則高所得家庭之薪資所得分配愈不平均愈可促使農家
所得分配之平均化。
5.由靜態資料分析知,農家所得之高低與農業所徥份額的高低幾無關係。同時,所得
愈高之農家,農業所得分配對分配不平均度之解釋能力也愈高,而薪資所得之解釋能
力反而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