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思想史的角度來看,荀子和韓非有師徒的關係,因此他們在思想上有一
定的傳承。荀子被列為儒家,而韓非被列為法家。職是之故,荀子稱人性
是性惡,故主張應以禮來匡正而成人倫之致,進而成就王道思想的禮義之
統;韓非於人性之主張,雖不直稱是性惡,但亦認為人性是自利自為的,
可說是由其師荀子的性惡之論點轉化而來的。為了君國的目的,國家的利
益,人性的自私性必須被剝離,則其手段就須以法來教化、導正,甚至限
至其發展。儒家的思想向來想是和法家思想相衝突的,而荀子既與韓非有
師徒的關係,且思想系統的建立又有架構上的差異,可說是相當有趣的事
。如能回到思想的原點上來探討,應是值得研究的工作。因此,本論文的
研究方向,旨在把荀子的重要觀念如性惡、禮、禮義和禮與法的關係,提
到哲學的概念層次上來討論分析;也因為這樣的原因,韓非的法的觀念也
必須提到至法哲學或法理學的層面來論。因此,本論文的重點是在禮法的
層面上,但要論及禮法的觀念,則必須先論及人性的本質為何,因為包括
社會和國家,都是由人組成,人性的本質,哲學家們眾說紛紜,因此由人
性的說法著手,才有可能把握住禮法觀念的形成和實踐的可能性。這是本
論文研究方向的主軸。本論文的研究方向和動機,雖是把諸如人性、禮、
禮義和法的觀念,以分析概念的方式來探討,但其目的不外乎是想以研究
者的主體思想和古人的思想,作一相互的溝通和呼應,祈能以現代人的心
靈,為先人的思想結晶再一次的肯定,不管以往對兩人的思想作何評價,
如此的研究入手,亦是一種對先人思想貢獻的尊重,這才是本論文研究的
態度和對思想開放性的期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