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以《莊子‧內篇》中「依乎天理」的觀念為基礎,探討《外雜篇》中「理」觀念的發展。《外雜篇》中的「理」觀念以《內篇》「天理」的觀念為基礎,由於時代文明累進的關係,發展出「萬物殊理」的觀念,已經展示了「理」落實於物性的不同於「道」的意義。此外,《外雜篇》又開展出人文社會中的「義理」觀念,將「理」與人類的理性與知欲聯結在一起,使「理」觀念逐漸由「天」朝向於「人」發展。 《中雜篇》中雖然已經開出「物性殊理」與「人文義理」的觀念,然基本上「理」仍是以「道」為本,原因是《外雜篇》尚未在物性殊理的背後開出可以統合諸理的「通理」觀念,因此「理」觀念尚無法建立其足以為「道」分立的主體性意義。這正是《外雜篇》中的「理」觀念在中國「理」觀念思想史上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