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是一個組織最重要的資源,更是社會進步、國家發展的終極基礎;凡欲追求成長與發展的組織與社會,無不重視其人力資源的管理與發展。而在組織的人力資源之中,管理人才更是無疑的基於關鍵性的地位,是組織興衰的決定性因素、是組織賴以生存發展的原動力。因此,管理人才的考選,便成為人力資管理極為重要且基本的課題。 以現代組織而言,管理人才的良窳,對組織績效的影響甚鉅,如何選適任的主管人員,一向是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課題。管理者的管理才能,包括了管理者的個人特質與管理技術,是一種動態的過程,必須從實際的管理行為之中才能夠顯現出來,如欲考選優秀的管理人才,必須掌握管理人才評鑑的重要原則。 警察組織的管理人才,可以說是實際負責各級警機關勤(業)推動與執行的主管人員,其考選方式亦發顯得重要。我國警察組織人力資源發展的困境之一,在於管理人才的選、教育訓練與任用,常常因人設事,並未建構一套固定而公正、客觀的制度與辦法;「評鑑中心法」是一套標準化的行為評鑑通過程,經由對「評鑑中心法」的了解,或可設計出適合我國警察組織管理人才考選的方式,以作為各級主管考選、晉升、教育訓練與派任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