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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近代西方法對臺灣華人的影響
書刊名: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
作者:王泰升 引用關係
作者(外文):Wang, Tay-sheng
出版日期:1999
卷期:28:3
頁次:頁1-28
主題關鍵詞:華人臺灣華裔繼受西方法中國國家實定法殖民地憲法法律專業人員立憲主義國民黨民商事法習慣法舊慣美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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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人自中國大陸移居臺灣後,已在什麼樣的範圍內接受近代西方法而捨棄原有的傳 統中國法呢﹖做為第一批華人移民的福佬、客家兩族群,從一八九五年起,即因日本的統治 而開始接觸近代西方法,經日治五十年後,其已對近代法有相當的瞭解。屬於第二批華人移 民的「外省」族群,先自二十世紀初於中國大陸展開近代西方式法典的編制,而從一九四五 年之後,將其成品-中華民國法典-攜入臺灣,與第一批華人移民,共同在臺灣的政經社條 件下,推動這套以西方個人主義、自由主義為內在理念的國家實定法。以憲法為例,日治下 的福佬及客家族群,受困於殖民統治及戰前日本的專制體制,對立憲主義僅有初步的認識與 實踐。而經歷近代中國內戰烽火的外省族群,在訓政時期的黨治體制底下,又何嘗能享有立 憲政治呢﹖不過,於共同走過兩蔣的威權統治後,今天臺灣的華人已相當能落實立憲主義憲 法。至於民商法方面,福佬及客家族群於日治時期已頗為熟悉歐陸式民商法制度,外省族群 中亦有許多人於遷臺之前即具有運作西式民商法的經驗,故伴隨著戰後臺灣經濟的蓬勃發展 ,及現代工商業社會的形成,臺灣華人已大多能接受這套繼受自西方的民商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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