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預算之收入,除規費及信用貸款外,主要來自人民所繳納之稅金。德國 為防止政府專擅,避免預算支出不必要的浪費,造成聯邦財政上及人民稅賦上之 沉重負擔,乃形成預算監督機制。 在德國,預算週期始於預算計畫之編製,終止於聯邦政府財務責任之解除。 本文先從預算計畫及預算法、預算草案之形成、預算案之審議等面向論述預算事 前監督,繼之從預算執行資訊之告知與報告、款項動支限制、超出計畫支出及計 畫外支出之因應,以及財政案之處理說明預算之同步監督,最後則從帳目提出與 審查及聯邦財務責任之解除,探討預算事後監督,盼能將其施行經驗提供吾人研 議相關制度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