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工作是一種特殊的勞動,但媒體從業者的勞動權問題一直處于灰色地帶,缺乏研究與關注。近10年來,從全球來看,隨著傳播新科技的競爭,媒體人的勞動條件趨于惡化,而在媒介企業轉型中對企業效益的強調又進一步壓迫了媒體從業者的勞動權,媒體人的勞動權問題被突顯出來。基于對美國、德國、日本及我國臺灣地區勞動法規條款及典型案例進行的梳理和分析,我們發現上述國家/地區對媒體從業者勞動權的保護,在法規層面雖然存在著差異,但基本上還算充分。然而,法規只能保障最低限度的權利,全面、有效地實現和提升媒體人的勞動權益還須依靠"集體協商權"的積極運用。然而工會力量薄弱、集體協商虛置阻礙了媒體從業者的勞動權爭取。上述國家/地區在勞動法規、司法實踐及媒體工會組織等方面對我國均有啟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