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要怎麼看待古代玉器呢?這句話以今日比較宏觀的角度與考量下,至少應該具備以下四層意義。第一層意義是:怎麼鑑定古玉的好壞與種類價值(可以保值嗎?可以賣多少錢?)。第二層意義是:怎麼鑑定一件玉器的真實製作年代,與其所應有的形制、器名與社會文化上的價值(可以多賣多少錢?多少錢才是合理的?)。第三層意義是:人文的與藝術上的評價(可以再加幾倍?賣了可以在買回來嗎?)。最後還是要站在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的最終目的上頭去(藝術無價?還是無價藝術?)。前者所涉及的,主要是礦物學或實質材料上的問題,但它只能解決是玉是石的質材認定問題,而非鑑定的全部。而次兩者所涉及的,則偏重在人文藝術上的文物鑑賞與時代審美品味方向,最後才是站在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的觀點與使命上,去分享經驗,本文乃就以上這四層意義去談鑑賞與保存維護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