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文以明代詩學精神與神韻傳統為題所展開的思考,主要是想指出籠罩在「復古」甚至是「懷古」風氣下,由是而形成以「述」者自許的明代詩學性格,其內部之積極意義實是指向透過「形式」背後語言結構的掌握,而試圖在具備「重現」文學傳統發展之脈絡的基礎上,實現其欲重構一個以「人能之極」所完成之美感世界的理想。
至於以「述」為基本核心所完成的明代「格調」理論,在其充分意識到詩歌中之「音節聲調」乃是超越文字之外,更直接表達情感之過程的意義下,其掌握「神韻」美感的基礎,遂改變歷來以「興象」作為喚起「神韻」「言有盡而意無窮」之美感的討論重心,轉而強調「韻出於聲」的本質。相較於神韻批評傳統後期的王國維所標舉的「言氣質,言神韻,不如言境界。有境界,本也。氣質、神韻,末也。有境界而二者隨之矣。」 之說,復古詩論的觀點則是「格調風神盡具音節中」,「作者但求體正格高,聲雄調鬯;積習既久,矜持盡化,形跡俱融,興象風神自爾超邁。」 換句話說,他們認為言「酸鹹之味」、「興趣」都不若言「音節」─── 直指作者心靈律動之節拍來得探其本源,而這正是復古詩論掌握「神韻」美感的時代特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