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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海峽兩岸教師教育改革之比較研究
作者:黃三吉
作者(外文):Huang, San-Chi
校院名稱: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系所名稱:教育學類研究所
指導教授:王家通
吳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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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類別:博士
出版日期:1997
主題關鍵詞:大陸教育師資培育教師教育教師職前教育教育實習與檢定教師在職進修與分級制度mainland educationteacher educationpre-service education for teachersteacher practicein-service education for teachersdividing class for teac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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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主要在於比較與討論海峽兩岸教師教育改革之異同。研究 內容界定在
兩岸教師職前教育、教育實習與檢定及教師在職進修與分 級制度的改革等子題上。研
究時間大陸地區是以1985年至1997年 5月 為範圍,台灣地區則以民國76年(1987)至民
國86年 5月為範圍。研究  方法包括檔案資料分析法、訪問法及比較研究法。
研究發現如下:  一、兩岸教師職前教育制度改革之比較方面   (一)、職前教育機
構的改革方面 1、類似之處 (1).兩岸的改革均致力於提升教師職前教育之
學歷層級;(2).兩    岸教師職前教育改革均由一元化走向多元化;(3).兩岸教師職
前    教育雖歷經多次改革但教師教育仍以師範校院為主流。   2、相異之處
  (1).台灣地區的中小學教師職前教育改革已由分流逐漸走向合流    ;大陸地
區則仍然保持分流的政策,但部分師專已在試辦同時培 養初中及小學教師。(2).
台灣地區已改成一級師範;但大陸地區 尚保持三級師範的職前教育制度。(3).台
灣地區的師範校院所設 置的科系完全為師範類並且獨立設校;大陸地區的高師校
院則已 設置非師範教育專業且出現聯合辦學的現象。 (二)、招生制度的改
革方面 1、類似之處 (1).兩岸高師校院招生制度的改革雖仍維持統一聯招
的模式,但 已有鬆綁的跡象。(2).兩岸的招生考試雖經過改革,但仍保留政
治思想科目。 2、相異之處 (1).台灣地區的師範校院招生並未有特別
優待;大陸地區則有不 少優待。(2).大陸地區的師範校院招生不斷的大膽改革;
台灣地 區卻處處謹慎行事。(3).台灣地區的教師職前教育招生改革已從
計劃招生逐漸走向自由化的儲備方式;大陸地區目前仍然採計劃 性和指令性的方
式,但將來可能改由市場特性來決定。 (三)、公費制度的改革方面 1、類似之
處 (1).兩岸師範校院公費制度的改革都受到社會變遷及政經的影響 。(2
).兩岸師範校院公費制度的改革皆影響生員之素質。 2、相異之處 (1).台
灣地區已由完全公費改為以自費為主、公費為輔的政策; 大陸地區的教師教育則
仍然給予公費優待。(2).台灣地區的公費 待遇人人平等;但大陸地區的獎學金額
則改為依學習成績評定。 (3).大陸地區的師範校院需自籌部分經費(大約百分之
四十)但有 很多財團和企業捐贈經費及獎學金;台灣地區則非常少。 (四)、
職前教育課程的改革方面 1、類似之處 (1).兩岸的改革都在增強主副修課
程,以培養一專多能的教師。 (2).兩岸在師範教育課程的改革中,一直存在著所
謂「學術性」 (學科專門課程)與「師範性」(教育專業課程)的爭論。 2
、相異之處 (1).大陸地區的師範校院在普通教育課程中不斷增加政治課程;
台灣地區則逐漸減少政治課程。(2).台灣地區正在降低師範專業 課程比率,
增加學科專業性課程;大陸地區則逐漸重視師範性 ( 教育專業課程 )。(3).台灣
地區在改革之後教育學程的教育學分 數仍然多於大陸地區的普通大學師範班之教
育學分甚多。(4).大 陸地區課程中漸漸重視法律教育,並有社會調查、畢業論文
及生 產勞動課;台灣地區在教師職前教育過程中上述課程並未獲得特 別
重視。 二、兩岸教師教育實習與檢定制度改革之比較方面 (一)、在教育實習方
面 1、類似之處 (1).兩岸的改革都對於實習的功能愈來愈重視。(2).兩岸
在改革 之後對於實習教師的權利與義務皆未明定。(3).改革之後兩岸大
學在選擇實習學校上都碰到了困境。 2、相異之處 (1).教育實習的管理體
制,兩岸的改革走向正好相反。(2).大陸 地區在改革之後對於實習指導教師的選
拔有較明確的規範;台灣 地區則難以推展。(3).大陸地區在改革之後的教育實習
包括教育 調查一項;台灣地區則無。 (二)、在教師資格檢定方面: 1
、類似之處 (1).兩岸教師資格檢定制度的改革都維持以學歷登記為主。(2).
兩岸的教師資格證書都是整個地區適用。 2、相異之處 (1).大陸地區
的教師資格檢定規定比起以前愈來愈嚴格;台灣地 區的教師資格檢定則比起以前
的規定愈來愈鬆。(2).大陸地區檢 定制度的改革朝向多元化;台灣地區則趨向一
元化。(3).台灣地 區在改革之後同意國外大學校院畢業生(修滿規定教育學分者)
取 得初檢和實習教師資格;大陸地區並無此規定。(4).改革之後對 於喪
失教師資格的規定,大陸地區比台灣地區要嚴謹。(5).大陸 地區的檢定為一階段
;台灣地區在改革之後則由一階段改為二階 段檢定。 三、兩岸教師在職進修
與教師分級制度改革之比較方面 1、類似之處 (1).兩岸的教師進修改革皆
強調教師進修不僅是權利,也是義務 ,因此兩岸皆採強制進修手段。(2).兩岸的
教師進修改革,都已 經從部分教師的補償學歷教育走向對全體教師的進修教育。
(3). 兩岸的教師始終皆把進修學位列為第一優先。 2、相異之處 (
1).大陸地區的教師在職進修改革是與教師分級相配套,有鼓勵 也有懲罰;台灣
地區的教師在職進修改革是雖有一些鼓勵,但並 無罰則。(2).大陸地區的教師進
修改革已將教師劃為成人教育的 範圍,有一套完整的體系,並有專責部門;台灣
的教師進修則仍 然歸教育行政機關兼辦。(3).大陸地區的教師進修是依教師教學
專業及中小學課程採分科進行;而台灣地區的教師進修並未分科 辦理。
(4).台灣地區的教師進修機構已出現以「學校為中心」及 由「教師專業團體」負
責辦理的形式;反觀大陸地區則仍由政府 行政部門及大學院校負責。(5).大陸地
區已實施教師分級制;台 灣地區則尚未實施。(6).大陸地區的教師進修改革使得
教師對進 修採取主動的態度;台灣地區的教師進修改革則讓教師處於被動
。 最後研究者並從多元化、專業化及法治化等三個層面對兩岸教師 教育改
革作綜合性的比較。 本研究在兩岸比較之後,根據結論作出以下的建議: 一
、在教師職前教育方面 (一)師範校院的定位應作通盤檢討。(二)應允許師範校院擴
大保送 及推荐甄試名額。(三)取消公費改為依學生學習表現發給獎助學金 或
貸款。(四)教育學程的學分數及科目應再作檢討。(五)職前教育 中應重視法律及生
產勞動教育課程。 二、在教育實習與教師資格檢定方面 (一)應明訂實習教師的
權利與義務。(二)負責教師職前教育的大學 應建立穩定的實習學校。 (三)教育實
習的管理體制應三位一體。 (四)應明訂實習輔導教師的選拔標準及權責。(五)應
嚴格實施檢定 制度。(六)凡是受有期徒刑以上處分的人應立即取消其教師資格。
三、在教師在職進修與分級方面 (一)對於未依規定進修的教師應明訂罰則。(二)
應在教育行政機關 中增設專責教師進修的部門。(三)教師進修課程應與教師教學科
目 相配合。(四)應儘早實施教師分級制。 四、進一步研究之建議 (一)訪
問時最好兩人一組。(二)應寬籌研究經費。(三)多參加學術 研討會。(四)應尋求師
長或朋友的引薦。(五)可以深入探討大陸各 地的差異。
Contents of Thesis: This study is mainly comparison and discussion
the difference of education reform of teachers at two sides of strait. The
contents of study is education of before profession for teachers of two
sides and the subordinate title of practice and evaluation of teachers and
study in-service education and system reform dividing class for teachers. T
he time of study in China mainland is from 1985 to May 1997; in Taiwan 1987
to May 1997. The method of study include data analysis of file, visit and
comparison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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