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疑問的湯瑪斯.孔恩(Thomas Kuhn)在《科學革命的結》(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中所引發的「典範」風潮,不僅為科學史學及科學哲學帶來革命性的影響,孔恩本人也強調:「雖然我一直認為這本書是針對哲學家的,但是它後來對社會學與科學史學都有關連。」而且這股風潮從科學史學、科學哲學、社會學三門學科持續地向外發燒到整個社會科學界,從60及70年代至今方興未艾。 社會學(或是說整個社會科學)在應用孔恩的「典範」概念時,卻遭到不同程度的理論含攝困擾。社會學家在應用典範概念時產生了兩種不同的態度立場與方法,第一種是不顧「典範」的理論含攝意欺,認為「典範」可以直接應用到所有的學科。只是在這些學科中典範的發展有高度與低度之別;自然科學是高度發展的典範,社會科學是低度發展的學科,而人文學科是屬於前典範時期學科。第二種是承認「典範」的理論含攝意義,這些社會學家包括Friedrich、Gurvictch及Ritzer,社會學在應用典範概念時必須在特別的社會建構下才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