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詳目顯示

回上一頁
題名:少年犯罪的預防與矯治制度的批判--一個系統論的考察
書刊名: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
作者:李茂生 引用關係
作者(外文):Lee, Mau-sheng
出版日期:2000
卷期:29:2
頁次:頁79-174
主題關鍵詞:混沌混沌邊緣複雜奇異吸子系統論自我再製系統相位空間少年事件處理法同心圓健全成長發達權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預防辦法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原始連結:連回原系統網址new window
相關次數:
  • 被引用次數被引用次數:期刊(19) 博士論文(6) 專書(2) 專書論文(0)
  • 排除自我引用排除自我引用:18
  • 共同引用共同引用:0
  • 點閱點閱:149
     根據生物學及社會學中所論的自我再製系統論,於我們的生活世界中存在有三種類型的自我再製系統,此即生理系統(生命體系統)、心理系統以及社會系統。這三種系統雖然基於開放性會接納環境(混沌)中的刺激,但更重要的是其閉鎖性。自我再製係統透過閉鎖性,撐出一個擁有個別性與自律性的活動空間(機能空間),其自我再製系統的元素,並徵成自我境界,雖然諸種系統偶然會互相影響,但不會徵成上下位階的、單純的線性控制關係。系統即是靠這種作用而縮減了環境中幾近不能預測的複雜性,於與環境間所維持住的非對稱的關係中,得以活存於混沌邊緣,而不會如勢力學第二原理所述,一直線地陷入深度混沌中,而消失無形。 做為一種社會系統的少年司法系統也是一個自我再製的系統,其透過系統內部的規範製造出司法的決定,而該決定表彰出犯罪少年的形象。少年司法的機能僅劇於此而已。 然而,傳統的少年司法論述卻漠視這種事實,其透過許多冠冕堂皇的宣言,企圖形塑出統一各系統的完全構圖。這個構圖是一個藍圖,但也是一個永遠無法實現的虛擬。以往的少年司法系統即是按圖不斷地擴張其機能空間,不但企圖控制被處遇少年的生理與心理系統,其更嘗試著控制所有與其偶然發生關係的其他例如社工、精神醫學、家庭等社會系統。尤甚者,少年司法透過犯罪預防與矯治的統一目的方案,將其虛擬的機能極度地擴張到所有與少年有關的社會系統上。 這不外是永遠在追求不可能的目標的、為失敗而失敗的過度法化現象。姑不論其單純的線性因果惟的誤謬與後果,僅就被處遇少年而言,這絕對不是「為少年最佳利益」的做法。 本文透過少年司法的解構一建構,企圖讓其自我再製系統的原貌再現於論述中,藉此釋放所有相關系統的能量,讓少年能夠於複雜的混沌邊緣中自我成長,而不會在「犯罪或再犯防止」的迷思中,成為諸系統的客體。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top
:::
無相關著作
 
QR Code
QR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