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早期海德格哲學中,生死問題的詮釋與基礎存有論的此在分析密不可分。人作為「向死亡的存在」所欲表達的,不只是人生必死之事實,更揭顯著在此有限生命中,人可不斷開展本真屬己的生命意義之理想。本文將以《存在與時間》一書中三個核心概念「此在、憂心與死亡」為主軸,發展對海德格生死哲學之結構性詮釋。第二節中,先從此在的三重生存論結構「感受性、理解、言說」作為在世存在之「在」的涵義談起。第三節進而探討此在之根源性的存在動力:憂心。依此勾勒出人生活於世界中的本真屬己與非本真屬己兩面向。在第四節中,首先探討普遍的死亡禁忌之文化現象所隱含的非本真的死亡理解,最後方闡明海德格「本真的向死亡存在」所顯現的生死哲學之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