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遵繼承了老子"無為""自然"的概念,對其注入了新的內涵和解釋。他認為"無為"是"道之身體而天地之始",是"治之元""政教之元""成功之主"。他又認為"自然"是"性命之理",在實質的意義上提出了"性分"概念和"自然之驗"的說法。嚴遵還特別重視陰陽刑德理論和嗇道,認為它們是"無為""自然"概念在政治方法上的落實。他以"文武""賞罰"等推演了"刑德"概念,提出了"名實為紀,賞罰為綱"的口號,具有綜合名、法的思想特征。他又提出了"治國之道,生民之本,嗇為祖宗"的觀點,將嗇道看作是保護政治主體(人主)之形神生命的重要手段。同時,嚴遵還吸納了許多儒家元素,建立了政治人格系統和皇、帝、王、伯(霸)的歷史觀念,無疑具有綜合、折中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