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對密契經驗的哲學探討,假定了密契經驗的可理解性,以及它與哲學的相容性。在此前題下,本文探討密契經驗是否與表象相容,密契經驗是純然靜默或有所交談,以及身體在密契經驗中的地位等三個問題。對此,本文的分析顯示,首先,密契經驗雖旨在超越表象,體合真實,但並不排斥表象,相反的,象徵性表象既可預備密契經驗的來臨,而且可以在密契經驗之後加以表現;其次,密契亦非一味的靜默,沒有任何交談。相反的,密契經驗起自交談,達頂峰於交談,且終需返回交談;最後,密契經驗也無需棄絕身體,更不應在存有論上假設心身二元,在倫理上主張去人欲存天理,在神學上相反「道成肉身」的道理。否定、超越身體只具有方法學意義,正如同肯定、返回身體亦具有方法學的正面意義。這樣的分析不但使密契經驗與廣義的理性作用相合,而且也與日常生活經驗相合。換這之,密契經驗亦可成為人自我瞭解的形式之一,不但不可以非理性或相反日常生活來困惑世人,而且應以深化並擴展人性為其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