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臨檢不是單純的法律問題,除了從警察職權行使法的內容理解警察臨檢行為之外,本文特別從法律社會學的若干文獻說明警察工作特性對警察臨檢行為的影響,舉凡警察個人特質(是否具有溫馨的熱情與冷靜的判斷力)、臨檢當下的情境因素(證據強弱、犯罪嚴重程度、原告的態度、原告與嫌犯之間的關係、嫌犯的態度及嫌犯的族群)、臨檢對象(是否為警察可以發洩的「混混」)、社區發展程度(政、經、社、文等條件)、勤務種類(須否立即做出決定)、警察文化(對內團結對外疏離)等都是影響警察臨檢行為的重要因素。本文以為,若忽視這些因素,僅一味從法律學的角度討論臨檢議題,是不切實際的。本文最後試圖從警察行政的觀點,提出銜接法律規範與實際情況之間落差的具體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