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宗標榜「不立文字,教外別傳」,雖言「不立文字」,卻留下為數不少的典籍文字。其發展到宋代,出現大量的《語錄》、《燈錄》,更發展出頌古、拈古和評唱等著作。這些禪宗著作的出現與其「不立文字」看似有衝突性,然而這些典籍中記載禪宗祖師的一些言行舉止,這一動一言無形中就傳達出蘊藏之中的真意,保存了許多令人玩味的禪宗公案,使得後人透過這些公案可以一窺禪宗之精神,也是後人作為禪修的一種參考。 對於禪宗公案的解析是許多人有興趣的議題,因此相關的著作繁多,對於同一個公案即有多種的詮釋角度。本文主要從聖嚴法師解讀公案作為論述的主題,聖嚴法師兼具佛學理論與實踐兩種特色,故其在解釋公案時,將禪宗公案從典籍記載中跳脫,增添了新的生命力。此種生命力即是將公案所表達的精神充分活用在現代生活裡,這也是他在推行佛法教育的宗旨,回歸佛陀本懷,關懷人們所身處的環境,建設一個人間淨土的理想。 在解析聖嚴法師對公案的解讀前,首先要釐清所謂「公案」的意義,之後對於公案的形成與發展有一概略性的理解,其次,在針對聖嚴法師在解讀公案時的方法與特色作探討,最後綜合以上所述做一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