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市民運動中心的成立,除了是臺北市政府為提昇市民身體素質、養成全民運動風氣外,也希望藉由公辦民營、一區一座的方式,提供價格實惠、便利、服務多樣、且品質良好的運動場所。既然服務的對象為社會大眾,且肩負提昇運動風氣之大任,就必須讓更多的市民瞭解並進而使用,則公共關係運作的好壞就更加重要。本文採文獻分析的方式,透過對公共關係意涵,以及從第一家臺北市中山市民運動中心成立的緣由、營運的方向與難題等角度來探討其重要性與具體策略,並針對現行已在經營之市民運動中心提出建議,並作為臺北市政府往後委外經營評選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