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篇論文之主要結構分為四章︰第一章討論先秦儒家思想型態之淵源。筆
者以為在《尚書》中所形成的天人不離之思考格局,實即已勾勒出日後儒
家思想的基本型架,唯對「天」與「人」之理解,及對「天人關係」之界
定,在儒家學派出現前仍有不同程度的變化。及至春秋時代「天道」無所
不在的認定,正為此一變化最劇烈之表現。傳統信念中對「天」之認定極
可能因之而全然改變,「天」與「人」之交互關連亦不可能徹底解散,但
儒家與其餘諸子學派興起之契機,卻正蘊育於此一思想混亂的情勢之中。
第二章討論孔子思想中對「天」與「人」之理解。於文中,論證孔子以為
的「天命」與「命」是兩個不同的認定,闡釋孔子所倡之「仁」在儒家人
性論中的地位,兼而辯明「子罕言仁」的含義,並顯示孔子在傳統思想格
局中所展現的新內容,及其所以能成為一派宗師的理由。第三章則指出孟
子之「天」中的位格涵義已不明顯,而發展出一理勢原則之義的「天」。
因而「天」與「人」之關係,亦由孔子的敬承天命轉換成「事天」、「樂
天」的協同態度。在針對「人」的論題上,筆者以為孟子主張的「人性」
並非由天所降賦。天所與人,唯「良知」、「良能」及「心之官」的「思
」而已。由此等稟賦,人得以成就「人之性」,但人卻未必皆已然含具「
人之性」。因此,孟子道性善,絕非性本善,亦非性向善,而是「人之性
」必然善,人則有「性」方善。第四章論證荀子以為之「天」,並不是自
然界諸般現象本身,而是自然界背後的最高支配者。因而「天行有常」是
天自行其常,不得視之為天無意志的證據。凡「天不能」之表述,絕不等
同於「天無能」,實只顯示「天」未曾干涉「人」之自主活動。荀子明於
「天人之分」的主張,不是指天無力影響人,而是人當自求多福以成就人
道的正途。而人得以成就人道的能力,皆為「天」所賦予。因此,荀子思
想實未脫離天人不離之思考模式,時人所謂「天人分途」的說法應要妥慎
再加考慮。文中並指出荀子對人「心」、「性」分立的理解方式,且指出
荀子何以能堅持其「性惡」主張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