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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我國社會保險政策與實踐之研究
作者:劉見祥
作者(外文):LIU,JIAN-XIANG
校院名稱:中國文化大學
系所名稱:三民主義研究所
指導教授:張天開
邱創煥
學位類別:博士
出版日期:1991
主題關鍵詞:台灣社會政策實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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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是確保國民所得安全、工作安全與健康安全具體有效的社會安全制度之一,
政府及執政黨為因應時代需要,在各階段關鍵性時刻,均訂頒有明確的社會保險政策
,交由權責機關積極推動,以貫徹憲法規定「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
度」的目標。最近政府又宣示將于民國八十三年完成全民健康保險,並有多項社會保
險措施亦明列于國家建設六年計劃之中規劃實施,以期能達成民生主義安和均富社會
的理想。
本論文共分七章二十四節,主要是從政策與實務面著手,藉文獻資料分析比較,并輔
以調查實證方法,對我國社會保險政策與實踐加以探討,并借鏡其他國家實施經驗,
審酌我國社會保險的發展趨勢提出建議,其要點如下:
一、我國社會保險制度的建立與實施,雖政策上明示以中央統籌辦理為原則,惟自政
府遷臺後,即採分業立法辦理。故建議將公保及私校教保合而為一,成為公務人員保
險,仍由銓敘部主管,業務由中信局辦理。勞保改為勞動保險,由勞動部門主管,成
立勞動保險局辦理。至於農保及其他國民之健康保險則列入國民健康保險體系,由即
將成立的社會福利及衛生部主管,成立國民健康保險局辦理。
二、低保險費率政策,導致保險財務失衡。故應按實際經營所需成本精算,并依精算
結果訂定費率,適時調整。以確保給付能力與保險財務健全。
三、投保薪資(俸給)是核計保險給付與計收保險費的基礎,適時提高投保薪資,當
可確保被保險人的給付權益,發揮所得再分配及增裕保險財務的效果。
四、失業保險是健全就業安全體系的三大措施之一,不僅可保障失業者的生活,亦可
藉雇用安定、雇用改善、能力開發及雇用福祉政策的配合使勞工獲得工作與生活的安
全保障,雇主企業經營亦有助益。
五、社會保險有別于社會救助,理應在「不虧損,不浪費」維持財務收支平衡的原則
下經營,為抑制醫療的浪費,應實施被保險人部分負擔醫療費用的辦法,惟實施時,
現有各種保險應採齊一步驟、同一標準實施。
六、現有我國多種社會保險制度,對老年(養老)、殘廢及死亡給付均採一次給付方
式辦理,難以發揮確切保障的功能,為因應人口老化及國民平均餘命的延長,先以老
年(養老)給付改採年金制,俟實施績效良好,財務穩定,再擴及殘廢及遺屬部分,
以漸進建立完整年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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