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海峽兩岸甚至海外華人對「重建民間社會」引起了廣泛而熱烈的討論,甚至有學者將此視為事關中國基本命運的焦點問題。事實上,國家與社會關係,不只是特定價值觀與基本理念問題,也是具體憲法上所作之根本價值取捨與決定。在不同時代,不同之憲法秩序中,基於不同之世界觀,不同之歷史、文化、政治背景,而有不同之國家與社會關係,因此,只有在具體而特定政治體制與憲法類型中,對此一問題尋求答案,才有其意義。傳統大陸法之國家與社會區分理論,其合理正當性,日益受到挑戰,特別在社會學理論上。國家與社會在今日已無法截然劃分,而有不少連結重疊之處,其區分從平面觀察上顯已過時。尤其在今日憲法學理上,國家具有實體與獨立的價值,已少有人承認;別於國民以外之國家利益,亦受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