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儒朱熹以「文本的原義」(Sinn \ meaning)、「聖人的原意」(Absicht \ intention),及詮釋者領悟知義理為詮釋目標。集宋學與漢學之大成,為中國的經學詮釋史提供既綜合又創新的詮釋方法:一方面擷取漢學著重訓詁的客觀性,另一方面則強調經典詮釋義理闡發的主觀性,並將兩者統一於理解的循環中,以理解的循環制約主觀與客觀的過度發展。是以,其詮釋方法是以對文本客觀性的理解為出發點,進而要求學者解經不要只停留在訓詁的階段,而在明白經典的原義與聖人的原意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闡發明主觀的義理,將求經文原義與聖人原意與義理解經相結合,從中發明與時代發展緊密相關的義理思想。客觀的訓詁與主觀的義理在理解的循環中得到一定的制約與統一。理解的循環實為朱熹經典詮釋集漢學與宋學之大成的主要因素,更保證了詮釋目標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