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擬先陳述1940 年代前期設立的臺灣產業組合聯合會與臺灣產業金庫,如 何運用從產業組合集結的資金,投入各項事業;接著,再探討第二次世界大戰結 束後臺灣產業金庫改組之臺灣省合作金庫,如何繼承戰前建立的金融體制,將資 金用於經濟復興。 戰時設立的臺灣產業組合聯合會與臺灣產業金庫,作為組合團體的主管機 關,負責統合並支配各團體的資金。臺灣產業金庫時期資金用於臺灣島內者,主 要為配合企業整備令和自作農運動等政策,提供放款。另外,其資產約半數以上 多用來承購社債和國債為主的有價證券,故可視為戰時日本對外侵略下財政動員 的一環。又,在戰爭後期經濟遭封鎖的背景下,臺灣產業金庫亦作為臺灣總督府 推動經濟自立政策的後援單位。 戰後臺灣產業金庫由改組設立的臺灣省合作金庫繼承,擔任農、漁會信用部 與合作社等地方社團的主管機構;合作金庫除協助經濟復興期間的農業放款並支 援地方社團外,營運亦接近一般銀行經辦之業務,展現經營業務的創新。 若以宏觀的角度剖析1940 年代從臺灣產業組合聯合會到臺灣省合作金庫的 建置、改組對臺灣金融體系之影響,其重點在於臺灣島內資金之整合。該組織促 使臺灣既有的銀行系統、乃至農村與地方資本主要存放的組合團體系統,將資金 統整為單一體系,有助於政府進行各項資金的調配與管理。1940 年代後期國民政 府接收臺灣後,即運用戰前建立的金融體系,推動各項政策性放款。